也就是说,上级要求裁减掉一部分的机构,也就是一部分的职工。但新职工来都来了,总不能直接赶回家?那不是逼着别人闹事吗?绝对会影响到社会稳定的。
而且这不仅仅是轧钢厂的情况,整个钢铁总厂都是这种情况。
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首先就是机构裁减。理顺了钢铁总厂和下级分厂的关系。
以后钢铁总厂就是总部机关,不再直接负责具体的生产任务。除了少量直属工厂以外,其他生产单位也全部下放到各大二级厂。
而二级厂的独立分散部门,同样进行裁减合并。归属于各大二级厂管辖。
什么意思呢?
钢铁总厂就变成了总部,几乎没有了一线职工。除了像设备部直属的制氧分厂,宣传部直属的厂报、印刷厂等等以外,其他单位全部下放到了轧钢厂这样的二级厂。
二级厂的类似部门也进行了合并。以后不再各自为政。
就以京泉厂举例吧!
所有的汽水厂全部合并到京泉厂。以后整个钢铁总厂的夏季饮料供应,也全部由京泉厂来负责。
而这些合并后的企业,都将划归一家家的二级厂。成为二级厂的下属分厂。
就像京泉厂一样。虽然京泉厂有二商局和钢铁总厂双重管辖,但以后同样也是轧钢厂的下属分厂。
如此一番骚操作,机构不是减少了吗?起码对上级有了交待,那就是——精兵简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