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一十一章 买地的啰嗦事  乾隆四十八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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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纳税总额为1310两;按照每票茶叶总值白银银六千两计算,税率为22%。

不管是羊楼洞还是其他的产茶区,所生产的茶叶要先让“引商”收购,其余部分才给“客贩”运销。

张秀仁大致解释了一番,这才对郑文显道:“老兄若是要五万担老青茶,估计够呛。眼下广州的茶叶贸易季就要到了,各家引商已经将本地出产老青茶的九成全部定完,实在凑不出这许多。若是三、四千担还是有的。”

郑文显笑着道:“张先生,其实我也是替东家办事。临行前他曾特意提起,想在本地开发不毛,买山植茶。如此一来,不光是茶源稳妥,地方上的茶农也可因之温饱。”

张秀仁想了想便道:“这买山植茶倒是好事,可制茶一事极为繁琐,没有几百人是开不起来茶场的,而且还要找好包装商才行。”

清代从毛茶到产出成品茶砖,一般要经过踹、拣、焙、筛等多道工序,每道工序都有严格的规定。在茶叶出号前,还要对成茶进行包装,不管是广州还是恰克图,洋箱茶都用锡罐或铅桶,外裱以板箱,平均每箱可装茶五十到七十斤不等。

而要开设茶场,聘请茶工最为重要,分为拣工、筛工、踹工、蔑工、谈工、铅匠、锡匠等区别,且工钱不等。

张秀仁道:“譬如老青茶,每帮需踹手八人,掌冲打吊二人,踹手每工钱一百六十文,打吊每工钱一百文。又另需雇帮踹人八名,每人工钱六十文……筛工每日大工钱一百二十文,也有一百四十文者不一。”

郑文显听完脑袋都大了两圈,他一腔心思都放在航海上,每日所思所想都是什么时候能当上雷神号的船长,那有心思琢磨这个,于是连忙道:“还是先按东家要求,买几处荒山好了,其余的后面自然由东家安排人手。”

在他看来,只要能买下荒山开始种茶,让北海镇的触角深入茶叶行业底层,此行的目的就算完成了。至于后面茶场或是和其他茶行合作,那都是贸易部的人来负责。

于是从第二天开始,郑文显在张秀仁的撮合下先是宴请了本地县衙的衙役,接着又请了户房的书办,最后是县衙的师爷。幸亏是有张秀仁全力帮忙,要不然郑文显肯定被狠宰一刀。

等官府这边都谈妥了,该给的贿赂也给足了,郑文显这才在户房书办的引荐下见了几个中人,洽谈购买荒山。

清代买卖田产的手续和规定大体上沿袭明制而有所增益,一般都是由业主请托中人。需要注意的是,卖田不是说一上来有人买就可以直接卖,而是先要问直系亲属、本家和族人要不要,然后再问原来的业主要不要,两边都不要才能卖给外人。

不先问亲房直接找买主,往往会引发争端,甚至惹出人命重案。搞的买卖双方倾家荡产,严重的甚至流放问斩。这样的例子在乾隆时期屡见不鲜。

郑文显、卖主和中人三方坐下来当面议价,最后郑文显一共从两个中人手里买了三个山头,二百多顷,作价六千三百两银子,合每亩地三两。写完了“绝卖地文契”,画押交纳了田价银子后,还要付画字银和脱业钱;这笔钱又足足花了两千两银子。

所谓的“画字银”是卖主及其亲房、族人在田地正价之外向买主索要的钱,不给就等着开打惹官司吧。

而“脱业钱”在北方也称为“喜礼银”或是“赏贺银”,是要付给这块地的上一任田主。清代乡间俗例,凡是卖田,上首业主原有脱业钱必须要付,不给不行。

你以为到这一步就完了?别急,后面还有呢!

依照法例,完成上述之后,便要报官投税,更改官府的田地记录档案,过割钱粮。毕竟人家那地上原先可能种着东西呢,得等人家收获完才行,就算是荒山,备不住还有几颗野果树,这些都要说清楚,并落实在交割文书上。

到了这一步,郑文显他们带的银票已经花了个七七八八,可这还只算完成了第一个阶段。之后还要经过找价、回赎、绝卖三个阶段,才算是彻底完成了田地的买卖手续。其间稍有不当,田地的买卖就难以实现。

按说土地买卖应该也和其他商品一样,一经出卖,就应该归买主所有,卖方都拿完钱了,也就无权干涉。问题是随着田地产出或是地租额的不断增加,地价也在上涨。比如羊楼洞这边的因为盛产茶叶,荒山的低价也在逐年上涨。

话说作为封建社会最重要的生资料,土地显示了与其他商品完全不同的特点,于是活卖和绝卖自然而然形成了。

当年的“东台一柱楼”案究其根源,其实就是因为活卖的赎回一事。蔡家想低价赎回,徐家不同意,徐家是大乡绅,蔡家惹不起,最终导致蔡家怀恨,继而以写反书的罪名谋告徐家。虽然徐家家破人亡,可蔡家最终也没拿回地。

那么活卖和绝卖的区别是什么呢?说白了,只要在卖田契文上没有注明“杜绝”的,都是活卖。

既为活卖,卖主就可以向买主找补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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