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风光的演员,能让整个时代都烙印下自己的印记。”
“如果好莱坞五十年代和七十年代早期,都是属于马龙白兰度的,六十年代是属于希区柯克的。那么整个七十代后期,都是属于他一个人的。他是马龙白兰度与猫王的结合。人类影视史上的歌舞片皇帝。但七十年代的最后五年,却也已经是传统歌舞片最后回光反照般的五年。”
“落日夕阳般的绚烂余晖。”
“演员这一行,名声来的快,也去的快。他成名用了不到五年,从奥斯卡奖走到金酸梅奖也只用了五年,然后就是长达十年的沉寂。一开始报纸的津津乐道的报道屈伏塔又跑去演了什么烂片了,后来媒体都懒的报道了。因为他已经彻底是过去式了,彻底被时代所遗忘了。”
“在绚丽的歌舞配乐中,他是无所不能的国王,但离开了歌舞,他就什么都不是,跟不上时代的人总是会被丢进垃圾桶的。就像那些在默片时代向有声电影发生巨大转变时,因为没有台词功底,而被镜头所抛弃的明星一样,这种事情永远也是不稀奇的。”
顾为经想象着那样的一幕。
曾经世界上最成功,最风光的好莱坞巨星,因为转型不成功,而被时代无情的丢进了垃圾桶。
自己心中的那只在俱乐部里,永远在和别人吹嘘着自己往事的剧院猫,似乎突然动了动。
时代的枪声响了。
他应声而倒。
“我相信他在《低俗的剧本里,读到了自己的影子。他可是曾经的舞王啊!不是百老汇舞王,不是纽约舞王或者好莱坞舞王,也不是美国舞王。不需要加任何的前缀,你在整个世界,说出舞王这名字,所有人都知道指的是约翰·屈伏塔,舞蹈界唯一的国王。他就是迪斯科舞的代名词,从亚洲到非洲的角落,年轻人们全都模仿着他的舞姿,女孩们则看着他的海报情意绵绵。”
“在七十年代,他是业界巨星,酷到没朋友。可如今已经快要千禧年了。邀请他去白宫的里根被枪击了,和他共舞的王妃戴安娜婚姻摇摇欲坠。当年在学校礼堂,在酒吧里跳迪斯科的潮男潮女们,已经成为了开始秃顶的大叔和有小孩的胖大婶。这一代年轻人心目中的巨星,是布拉德·皮特、汤姆克鲁斯和尼古拉斯·凯奇。家长和现在的孩子们说‘有个很酷的舞王’,他会以为你指的迈克尔·杰克逊。”
“年轻人不再跳迪斯科,也不知道他是谁。”
“连这个杀手的角色。昆汀原本希望找戴·刘易斯,不行又换成了布鲁斯·威斯利,威斯利想去演更重要的那个假拳拳手,然后又换成请前几年《再杀我一次中饱受好评的杀手扮演者迈克尔·马德森,结果对方又拒绝了。最后才论到屈伏塔,这个过气舞王。在导演选角的名单上,他是备胎的备胎的备胎。”
蔻蔻抱住了双臂。
阿旺似乎也受到了姑娘身上萧瑟的低气压的影响,也不在怀里再闹腾。
狸花猫伸出舌头来,舔了舔蔻蔻的下巴。
“你很难再说屈伏塔这样的演员不成功,在演艺界,他的人生高峰高的像是珠穆朗玛峰那么高,一个人即一个时代,古往今来,就没有几个演员能有他的好运气。他拥有亿万家财,有漂亮女友,有比佛利山庄的大庄园,有限量款跑车。甚至曾经买下过一架战斗机当做私人飞机。”
“这样的人再说谈什么心酸不如意,就没天理了,也太何不食肉糜。可他同样也是一个被人所遗忘的幽灵。唯一的区别在于,我妈妈的老师需要念着他的名字,做为对过去好时光的追忆,而他自己不需要念任何其他人的名字,做为怀念的符号——他自己就是那个符号本身。”
“他曾经让全世界的聚光灯都打在他的身上,所以,他无法忍受被人们所遗忘的寂寞。别人活在他的名字里,他活在自己的记忆里。他一部又一部的接不合时宜的烂歌舞片,再一部又一部的搞砸它们。”
“机械的像是一只迷茫的重复着生前做过的事情的幽灵。他拼命的想要吸引观众的注意。这个世界已经向前走了,他还留在原地跳舞,他跳的那么卖力,因为生活在不同的时间线里,所以整个世界都视若无睹。”
“直到他遇上了《低俗。”
蔻蔻咬了一下上嘴唇。
“我一直觉得,论深度《低俗其实不如《辛德勒的名单和《阿甘正传,但屈伏塔这个过气舞星演的却要比汤姆·汉克斯与连姆·尼森两位影帝都要好,最少更能让我感到共鸣。”
“在《低俗这个犯罪电影里的插曲歌舞片段里。”
“在那短短的两分十一秒。”
“当导演喊下action的一瞬间,当disco的音乐声响起。幽灵便活了过来,屈伏塔又变成了曾经的那个舞王,又回到了那个他扭扭头,一个眼神,就能让世界为之疯狂,为之尖叫的七十年代。幽灵般的演员,在幽灵般的角色中,找到了真实的自己。”
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