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除了吹着两撇玩世不恭的小胡子在讲台上装逼,他也从来不鸟人,那怕是在厕所便槽前,也总是一副老子要日天的吊样。
班上的女生们每天的话题还是充满了幼稚的趣味,一到课间的时候,就把对某个明星的鸡毛蒜皮当成一个很时尚的、很前沿的话题来谈论,并以此炫耀自己跟上时代的潮流,或者以做了哪个明星的粉丝为荣。反倒是王小凯,经常能说出一些发人深省震耳发聩的高见。
打个比方,有一次张云起在男生宿舍睡午觉,王小凯在上铺看书,睡在下铺的田壮壮拿着几张纸看的津津有味。
那是一本武侠小说,只不过被班上男生撕成了无数份,撕份也充满了人民群众的无穷智慧,极其有章法,每一小份前几页必有惊心动魄的大战。
十六七岁,正是求知好学的年纪。
田壮壮如饥似渴地看完那几页纸后,就亢奋的用脚踹了踹上铺的床板,对上边的王小凯说道:“喂,凯子,你给具体解释解释,这书里说的情爱是啥?”
“我想那啥她。”王小凯言简意赅。
“那爱情呢?”
“那啥!我想她。”
张云起本来在旁边铺上睡觉的,但还没睡着,听到这句话后,在床上翻来覆去就完全睡不着了。
他想着干脆去教室里陪初见看书。
初见中午一般都呆在教室里,张云起来到156班教室的时候,教室里还没几个人,初见坐在位置上,大概是困了,歪着小脑袋趴在课桌上枕着手臂在睡觉,毛毯落在地上,她手里还抱着一本书,摊开的,是司汤达的《红与黑》。
这本书是张云起买的。
但相较于这本书的内容,他印象更深刻的是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去世之后,后人在他墓碑上留下的寥寥数字:“他安眠于此,活过、爱过、写过。”
张云起想到这里,轻轻地把初见手里的《红与黑》扯出来,捡起毛毯重新盖在初见身上,他也没什么事可干,就拿着《红与黑》坐在初见旁边看了起来。
那时候是初冬的正午。
时光很静,冬日的斜光照在新换的课桌上,窗外的爬墙虎垂下来,张云起偶尔会扭头看身边的女孩,她纯白色棉衣上透着阳光晒过的味道,但是有一次,他扭头看她的时候,她的眼睛是睁开的,小脸还有睡醒后的迷糊,但没有声音。
教室里安安静静的。
初见像个乖女孩,看着他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