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宰鲜于褒本来还挺高兴的。
今日之事说来很险,若是第六氏与第七氏真打出人命闹到郡县里,被他的政敌说成“宗族兄弟争斗,乃是县宰教化无方”。那按照惯例,鲜于县宰就要被郡大尹申饬,影响仕途。
好在第五伦通报及时,又主动请缨,随都水官去解决了此事,不多时第七彪和第六犊就乖乖来到县寺,向鲜于褒请罪。
这不是诉讼,绝不是!鲜于褒反复强调这点,表示他只是以县令的身份规劝二人。而道德评判的特点就是,不管对错,不定胜负,而以双方和解为最终目标。
在县丞的建议下,鲜于褒还效仿效仿前汉宣帝年间的韩延寿故事,演了出戏。
第七彪算是县宰熟人,过去没少给他递好处。但鲜于褒却完全不顾他恳求的眼神,让县丞勒令第七彪当众脱去上衣,与第六犊一同肉袒上身,众目睽睽之下,拜在县寺庭院里。
周围小吏窃窃私语,对第七彪指指点点,第七彪总觉得他们都在笑。尽管很不情愿,但为了保住亭长和家族,他只能忍辱负重。
第六犊倒是对这事甘之若饴,有了这份保障,起码县宰在位期间,第七氏应该不敢再争水了。
但第六犊感激的目光,更多还是投在稍后抵达,混在人群中的第五伦身上。这孺子小小年纪就当了乡孝悌,得到县宰赏识,前途不可限量。
按照县丞的眼色,二人按照说好的剧本一板一眼,大声表示,自家一时糊涂产生纷争,但在县宰的德行感化下,深自悔悟,以后绝不敢复争。
“往后还请第七氏先用水!七比六大!”
“不不,还是第六氏先用!汝家比我家更早迁来,年纪又较我为长。”
真滑稽啊,上午还群殴械斗打得你死我活,下午就这副兄谦弟恭的德性了,只是他们演技不行,也就对对台词,眼神都恨不得上去暴打对方。
而这时候,县宰鲜于褒出场了,他一声咳嗽,适时开阁延见,置饭与二人相对饮食,做了他们达成谅解的见证人,还将此事向县里宣传。
不用问,最后的结果自是县中歙然,官吏莫不争相传播县宰的德行。百姓们呢,也会在听说这件事后加以自省,这个秋天,肯定一个来县里打官司的人都没有。
当然不会有!他们到不了县寺门口,就会被三老、孝悌这样的教化小吏软硬皆施劝回去了。
总之坏事变成了好事,鲜于褒狠狠刷了一把政治资历,对第五伦印象就更好了,决定让他在这个故事里作为“配角”,上报给郡里,加以表彰——年底的孝悌赏赐,从两匹帛加到三匹。
倒是第五伦置身事外,看着这荒诞的一幕,感慨良多。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无讼,就是儒家治国的理想状态,能用道德解决的,就绝不诉之于法律。汉时已有这倾向,禁止子告父、奴告主,宗族争端官府不愿插手,只让三老孝悌调解。
到了新朝更是荒谬,辖区内诉讼数量多寡竟然成了官员升迁标准之一——若一个告状的人都没有,那可是上计里值得大书特书的政绩呢。
如果不能遏制诉讼呢?
那就搞定诉讼的刁民吧。
“但无讼,就意味着解决矛盾了么?只是将问题暂时捂着吧?”
这让第五伦更打定了主意,鲜于褒单独召见时,他便上前拱手,奉还了半通印:”承蒙县君抬爱,遣人辟除第五伦,授我乡孝悌之职。”
“伦本是弱冠孺子,才疏识浅,不足以当吏位。但当时见第七、第六宗族兄弟阋墙,伦身为同宗深耻之,不敢视而不见,于是才受印请缨,持县宰手书规劝他们。”
“如今两家悔悟,叩首和解,第五伦职责已尽,自以为年幼德薄,不能劝导乡里、助成风化,宜深辞职!”
这意思就是,他之所以当这个吏,纯粹是为了借这身份去劝架,如今事情摆平,恕我能力有限,这吏也就不做了。
实在是太突然了,鲜于褒愣住了,立刻出言挽留,第五伦却十分坚决,再拜后就离开了县寺,按照规矩,吏员辞职是不能强留的,也只能随他去。
鲜于褒看着第五伦留在案几上的半通印,半天没反应过来,更想不通这孺子为何要辞职,半响后一个念头闪过。
“他莫非是……嫌这职位太小?”
……
虽然是淫者见淫,但鲜于褒这个“有底线的贪官”算猜对了一半。
第五伦确实嫌孝悌太小。
他已经打听清楚了,孝悌这职位不拿朝廷俸禄,也没有治理民众的权力,甚至连个手下都没有,就是光杆司令,还得受乡三老调遣,助其掌管教化。
在新朝这儒术治国的特殊国情里,官府不愿接讼的情况下,三老和孝悌的工作量剧增。从兄弟分家到邻居丢鸡,从扒灰到养小叔子,啥事都要管。三老年纪一般较大,可以倚老卖老瘫在乡邑里,年轻的孝悌就要承担跑腿的职责,东奔西走解决各类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