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是这个时间点?
刘星看了看桌子上的其他东西——几个小玩具,一包开封了的饼干,几块没有外壳的FC卡带,以及一本日记。
日记?
刘星有些意外,因为小时候的自己就写过几次日记而已,而且那还都是老师要求的,说白了就是作业,所以刘星记得自己小时候都是把日记本放在学校里的。
那么这个日记本是?
等等!
刘星眉头一皱,突然想到了什么。
难道是?
刘星用有些颤抖的手拿起了那本日记,然后缓缓的打开了第一页,看到了这一页抬头的三个大字。。。
第一章!
刘星就像是触电般丢掉了那本日记,心头浮现出了一段尘封已久的记忆,或者说是黑历史,一段刘星早就遗忘了的黑历史。
在两千年左右,因为电脑手机都还不太普及,所以阅读各类书籍还是当时比较流行的娱乐休闲方式,所以租书店在当时就应运而生,只需要付上几十块钱的押金,就可以每天几毛钱的租金借阅各类书籍。
因为刘星的父母都还比较开明,而且相比于让刘星整天整天的玩游戏机或者看电视,读书肯定是更健康的娱乐休闲方式,所以当租书店开到了家门口之后,刘星就在第一时间得到了一张租书卡。
在一开始的时候,当时读小学的刘星肯定是更喜欢看漫画的,当时租书店的漫画更新速度并不快,所以没过多久刘星就看完了这家租书店里所有的漫画,包括一些乙女向的漫画。
既然看完了漫画,刘星就只能将目光放在了当时租书店拥有最多书籍的类别——小说。
相比于当时最流行的各种武侠小说,刚刚兴起的网络小说更合刘星的胃口,毕竟那时的武侠小说对于小学生来说还是有些阅读压力的,而且从趣味性而言网络小说还是更胜武侠小说一头。
所以刘星从此就踏入了网络小说这个坑之中,也算得上是最早的第一批网络小说爱好者,虽然刘星并不是在网上看的网络小说。
就这样看了一两年,因为网络小说的更新原因,租书店要很长一段时间才会进一批新书。。。还好当时的网络小说作者都还挺有原则的,基本上是不会轻易进宫,所以在刘星的印象里自己在小时候看的所有网络小说都是完本了的。
回到正题,作为班里一直以来的语文课代表,那时的刘星对自己的写作能力还是挺看好的,所以在小学五年级的一个晚上,刘星看着自己面前的笔记本,终于下定决心写下了那三个字——第一章!
没错,刘星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开始尝试写网络小说,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还是虚拟网游题材的小说,因为当时最流行的网络小说流派就是虚拟网游,而本来就喜欢玩游戏的刘星对虚拟网游类的小说自然是一本都没有落下。
当然了,看小说与写小说是两回事,但是当时自信心爆棚的刘星心里是没有一点AC中间数的,所以刘星在挥毫泼墨间写了整整一个笔记本的网络小说。。。不过最重要的是,刘星还非常自豪的将自己的“大作”给自己的朋友们看。
然后,这个承载着刘星黑历史的日记本就流落到了班主任的手上。
结果可想而知,虽然班主任并没有让刘星请家长,也没有进行任何的惩罚,只是让刘星在班上念了自己小说的第一章。
刘星依稀还记得那时的自己站在讲台上,语气略带颤抖的读着自己写的小说,然后没念几句,刘星就发现自己写的小说文笔有多差,剧情有多么的干瘪,读到有些地方的时候刘星就想到了两个字——尴尬。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读完自己小说的第一章之后,同学们倒是对此报以热烈的掌声,真让刘星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鼓掌?
在这之后,刘星被班主任叫到了门外,认真的帮着刘星修改了小说前几章的内容错误,最后语重心长的告诉了刘星——有梦想是好事,但是梦想是需要能力做支撑的,你现在写这些小说无异于是空中楼阁,所以现在得好好学习,等你长大了再说。
于是乎,刘星在那天过后就将这个笔记本藏在了书柜的最深处,后来卖废品的时候还专门将这个日记本夹在了另一本书里。。。
想到这里,刘星突然很想感谢自己的小学班主任,因为她当时做出了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并不是直接指责自己不务正业。
如果当时班主任如果请自己家长的话,刘星估摸着网络小说可能会变成自己的童年阴影。。。
刘星叹了一口气,忍不住又拿起了那个笔记本,翻开第一页看了没几眼,就忍不住将日记本重新给丢到了桌子上,因为这开头几句实在是写的太尬了,而且还牛头不对马嘴。
刘星不由得为小时候的自己感到丢人,也觉得自己当年还真是挺勇的,这种“大作”拿来自娱自乐就算了,竟然还敢借给别人“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