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进行得有惊无险,除了朱利安打到的这匹野猪外,沃尔夫伯爵父子也收获颇丰他们合力杀死了一头健壮的雄鹿。
贵族们很享受狩猎的过程,他们在天色将黑的时候愉快地回到了托尼斯堡。
跟随狩猎队伍回来的仆人们七手八脚地将猎物抬进了厨房、丢进了圈栏。朗格伯爵的厨子们忙碌了起来,在昏暗的灶台光下处理起了食材,而城堡内的仆人们也不例外,他们布置起了桌布和餐具为一只只银酒杯满上了新鲜的葡萄酒。
当最后一个碟子在长条搁板餐桌上摆好时,贵族们已经换下了沾染着泥土气味的脏衣服,穿上了干净而得体的华服,陆续就坐。
西蒙与温特男爵一边聊着天一边走进了领主大厅,这几天的相处使他们变得形影不离,像是一对相见恨晚的知己。而他们的计划也进行得十分顺利原本心存芥蒂的卡尔男爵改变了主意加入了他们,并且说服了摇摆不定的希格堡男爵。
当然这一切并没有进行得如西蒙想象般的天衣无缝。不像沃尔夫伯爵那般后知后觉的朗格伯爵似乎隐隐地察觉到了他的亲兄弟西蒙正在做些什么这一切得要得益于他当年在贝格伯爵的宫廷中所受到的熏陶。
于是,在回托尼斯堡的路上,朗格便开始在心中盘算着所有可能会出现的最坏情况,直到最后,他忍不住发出了对西蒙不屑的嘲笑自己和沃尔夫伯爵的兵力人数占优势,除非让一个弱智来指挥战斗,否则西蒙那可怜的抱团取暖联盟根本没有胜算。
当然,如果公爵介入,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想到这,朗格的脸色逐渐阴沉了下来。他想,公爵在他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丝毫不给面子地去了德累斯顿会见奥托王子,这足以看出他的真实态度他对这门婚事的祝福只是嘴上说说,仅此而已。
在朗格看来,奥托只是一个王子罢了,他的兄弟坦克马尔和亨利都是强而有力的王位竞争者最终谁能戴上德意志王国的王冠还不一定呢。而他和沃尔夫伯爵的家族作为公国内除公爵家族外最显耀的两个家族这样的婚事居然被他如此地轻视,实在是不可理喻。
食物陆续上桌,众人做了个庄重的餐前祷告,便开始各自心怀鬼胎地就餐了。
大块的烤鹿腿被厨子用大砍肉刀潦草地剁了几下便被装进一个大盘子里,被仆人端放在餐桌的中间。餐盘边有一柄银质的小刀,如果谁要吃肉,便会拿起银刀切一块直接送进口中。
西蒙拿起了银刀,刀柄上残留的油渍和上一个没洗手便上桌吃饭的家伙留下来的黑印让西蒙皱了皱眉头,一个想法逐渐浮上了他的心头。
在这个黑暗且蛮荒的时代,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虽然吃的食物有着天壤之别,但就餐用的餐具都是不尽相同的直接用手,或者是木勺。如果餐桌上有肉的话,就仅仅只会在肉旁边的餐碟上放一柄小刀。
这时的人们在进食上还在延续罗马人的传统用手指头进食,并且根据吃饭时使用的手指头多寡来区分地位。
平民可没那么多讲究,五个指头齐上阵,怎么方便怎么来,而贵族则会麻烦一点,仅用三个指头才会被看作是优雅的、有餐桌礼仪的,他们的无名指和小指不会触碰食物。
而现代西餐中所使用的刀叉餐具最早出现在一个世纪后的意大利地区,当它普及整个欧洲大陆时,那会儿都已经文艺复兴了。
西蒙已经受够了这种在他看来做作、不卫生的吃法了,他想,等回到领地后,是时候让他的铁匠为自己打造一套刀叉餐具了。
虽然这会被教会的神职人员们所反对那些秃顶的家伙们坚信人只能用手触碰上帝所赐予的食物,但西蒙已经下定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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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人不知道细菌的存在,也不懂得病从口入的道理。一旦有人生病了,虔信的人会认为这是上帝降下的惩罚、医师会认为这是体液不平衡的结果。如果能使用刀叉进食,避免直接用手接触食物,至少能避免很大一部分的肠胃疾病。
西蒙在就餐前是拿苹果酒洗过手的。
托尼斯堡不临河,这里的人都是用酒水来补充水分,条件一般的居民会饮用劣质的啤酒,而买不起酒的穷人会拿醋兑水来当酒喝。因此,找不到洁净水洗手的西蒙只能奢侈地拿酒来洗手了。
晚餐之后,朱利安穿上了一件朴素的亚麻衬衣,披上了一件不显眼的黑色兜帽斗篷,尽量不引起注意地走出了城堡。
作为朗格伯爵的封臣,他每次都是穿着华丽的衣服骑着高头大马经过城堡外的村庄,本地居民们认识他,因此朱利安埋下了头,将兜帽拉了起来,尽量地遮住自己的脸庞。
他来到了村边的酒馆,打开了门,穿过了一群正在唱歌跳舞、浑身臭烘烘的农夫,在角落的桌子边找到了校官黑拉尔特。
“日安,朱利安大人,你要为我买酒么?”黑拉尔特摇了摇空空如也的木头酒杯,那直勾勾的眼神让朱利安不是很舒服。
朱利安叫了两杯啤酒,坐在了黑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