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着白天的过去、以及明天的未来。
“朝廷出兵了。这一次,荷兰人指定是完了。听头领们说,这一次朝廷派出了好多军舰。而且还是领兵打罗刹、攻西域,逼着荷兰人不准杀人的那位大人带兵呢。”
说话的士兵坐在篝火旁,手里拿着一个夹具。
熊熊火焰炙烤着上面的小坩埚,放进去的铅块渐渐融化成了铅水。
一边说着话,一边熟练地将坩埚里的铅水倒进了夹具里,凝固的铅弹变成了夹具的模样。
用力在地上一磕,圆滚滚的铅弹落出来,待冷却后,旁边的伙伴建起来将上面的一些凹凸打磨平整,装进了沉甸甸的铅弹包里。
伍长回头看了看远处的军官营帐,摸出了烟袋,按上一团烟丝,嘬了两口后递给旁边的伙伴,朝着火堆吐了口唾沫。
“朝廷真要是来了,说不定也要招安咱们呢。咱们就是当兵的,当兵吃粮。吃朝廷的粮,天经地义。又不是吃红毛鬼的粮,我看区别不大。”
“咱们分的地,朝廷也不可能要回去吧。可要是朝廷要把咱们分的地要回去,那就不好说了。”
在那继续夹铅弹的士兵笑道:“不能够。不是说皇帝出的钱,给那些人交的人头税,怕荷兰人杀人,还把他们移民到了锡兰?”
说起这个,伍长骂道:“赛连木,要不是朝廷出这份钱,咱们造就把整个爪哇干下来了。要不然好几万没饭吃的弟兄都来投奔咱们,别说什么井里汶,就是巴城,那不也打的下来?”
“我看朝廷这边的脑子就不好使。既然想干,咋还给红毛鬼钱?”
“但要说起来,咱们倒是不怕。就看咱们的头领们怎么想了。朝廷要是善待他们,还好。可你们又不是没听过水浒,在朝廷里怕难有好下场。”
这几个士兵倒是都点了点头,心想确实如此。当兵吃粮,朝廷若能收编他们,对他们的影响好像还真不大。只要朝廷发饷,干起来也没有任何的心理压力。至少不是和他们打仗的红毛鬼。
他们不懂政治,但至少听过水浒的故事。心想自己的区别或许不大,头领们又怎么想的呢?
很多士兵都已经在这里安了家。虽然来到这里做买卖的、有钱的,一般都是在国内有个家,在这边再找个本地女人,而且大部分时候也瞧不上本地女人。但这些士兵的身份差得远,他们当初当奴工的时候,唯一能接触女人的机会,就是逛窑子。
起义之后,这些士兵多半娶了当地女人。比起从前死后都没有子孙祭一碗饭吃的常态,娶个当地女人也算是好日子了。
起义军的军饷不多,因为就算有银子,也没处买东西。军中实行配给制,吃饭能吃饱,当地的气候相当不错,水稻的产量也不低。不过军中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偶尔能喝点酒,烟叶子当地倒是种植,更多的东西就差得远了。
他们有一套军装,那是英国人运来的呢绒。但是大部分时候,他们都穿本地的奇葩布料,棕榈叶子编织的。
虽然可以花钱从英国人手里买东西,但肯定是优先保证军火、保证归义军能够经常训练。其余的生活物资,肯定是差的远。
好在本地不缺盐,也不缺粮食,比起在糖厂的日子,终究还是好一些。
好与坏,是对比出来的。
这些人觉得现在的生活不错。至少,他们有了自己的土地,头领们承诺等他们到了年纪后就可以退伍,分到的土地归他们自己。
想到这,夹铅弹的那个士兵望着星空,忽然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我的老娘,到底是不是还活着。若是活着,朝廷这边要是保证不动咱们的土地,我便想着把老娘接过来。以后就在这里了。这里挺好的,至少饿不死人,真要是挨饿饥荒了,还能啃芭蕉叶子,至少饿不死人。”
“要是朝廷还用咱们当兵,那就最好了。要是发饷,这日子过得那得是相当不错啊。一个月能给二两银子,攻下了巴达维亚能买东西了,这一年也能给家里人扯一身棉布衣裳,过年吃顿好的。”
“真要这样,那还有啥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