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荆哲怀里出来,于想容还有些恍惚。
突然就…更舍不得了…
“津西之行,真的很危险吗?”
她歪着脑袋,小心问道。
“是呀,稍有不慎,或许就会坠入深渊,不过有了想容的运气,肯定没问题的!”
荆哲笑道。
于想容想了想,然后说道:“你等一下。”
随后,她走进内间厢房中,随后一阵摩挲声传出,不多会便脸色红红的拿着一条红色的绳子走了出来。
“给你。”
荆哲一看,原来她手里拿着一块红色丝线绑着的玉佩,玉佩的边上已经有些泛黄,跟通体晶莹的玉身似乎有些不太般配。
他原来在书上看到过,除了B货玉外,较白的和田玉在频繁接触下,会有汗渍渗入玉中,改变其中的成分,而使得玉变黄。
而以于想容的身份,这玉佩自然不可能是什么低等货色,由此可见,这玉对于想容来说非常珍贵,她才会天天拿着,出现泛黄。
玉身主体则是一只鸟,看模样,像是鸳鸯。
抚摸之下,玉佩温润。
“想容,这是…”
“我爹说,这是我还未出生时,我娘给我留下的玉佩,是祈福保平安的,公子带着吧!”
荆哲听完,更不敢要了。
“想容,这可使不得呀!这是伯母留给你的信物,我怎么能要?”
于想容却不接:“我在家里,也不出去,带着没有什么用的。公子要去津西,那么危险,带着玉佩保平安最好!而且,我还有一块的!”
说着便走回床边,在枕头下一阵摸索,然后又取了一块玉佩出来,荆哲一看,跟他手里这块玉佩差不了太多,似乎是一对鸳鸯,只不过,于想容新拿的那块,明显要新了不少,没有半点泛黄的迹象。
于是荆哲笑道:“原来这玉佩是一对呀,为什么想容要给我这个旧的呢?”
于想容咬着嘴唇,半天才说道:“因为…公子这块玉佩,想容一直戴在身上的。我想…让它跟着公子,就像是想容…跟着一样,因为公子刚才不是说我能带来好运吗?”
“……”
听到这话,荆哲有些感动,也没有再想着把玉佩还回去。
“既然想容都这么说了,那这玉佩,我就戴在身上了,把想容的好运气也带着!”
“嗯。”
于想容甜甜的回了一声,感觉很幸福。
荆哲当场便戴,但戴了几次,都戴不上。
于想容见状,走了过来。
“公子,我来给你戴吧!”
说着,把玉佩从荆哲手上接过,手指碰触到荆哲的时候,如同触电般缩了回去,紧接着,便把玉佩戴在了朝她低头的荆哲脖子上。
此时,荆哲的脸跟于想容身前蔚为壮观的突起处近在咫尺,深深的嗅了一口,颇为满足,又为自己的机智得意。
抬起头来,拿起玉佩看了看,然后塞进脖子里:“好了,这次真要走了!”
“带着这块玉佩,就像是把想容带在身上。”
“等我从津西回来,再给你把玉佩送回来!”
说完,便大步离开。
于想容倚着门,拿起自己的那块玉佩贴在胸前,看着荆哲离开的方向,喃喃自语。
“我会一直…给你好运的…”
…….
今天是去往津西的倒数第二天。
祝馨宁一早回了丞相府,荆哲也不打算再去找她,先把事情都处理好,明天上完朝后,他要留出剩下的时间来陪她,如此看来,还是自家二姐更亲一些。
至于其他的事情,于想容已经处理完了,报社也交代好了,他相信陈剑南的实力,所以不是太担心,剩下的便是闻香居和张家酒坊。
只需去找张筱妤便好了。
但在找张筱妤之前,他决定先试试手雷。
此去津西,凶险颇多。
虽然他现在已经是个四重中段的准高手——准确的说,昨天进宫上朝的时候,苏墨尘说他是四重中段,可不要忘了,从宫里出来之后,他跟祝馨宁从白天练到凌晨。
或许,又有突破呢!
不过,能去参加比武大会的,哪怕他现在已经是五重高手,去了津西怕是也不够看,所以他对自己的身手还是不自信,必须带点东西防身。
手雷是最好的选择。
白昼惊雷他试过了,因为酒坛够大,里面的火药锤的又足够多,威力巨大,但那么大的酒坛不可能带在身上——那也太傻了。
所以他昨天就让石头准备了几个手掌大小的小罐子,去护国公府之前又让憨憨拿着它们去做手雷,就是不知道,成品的威力到底如何。
于是他直接回了家。
憨憨正躲在屋里,荆哲进去的时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