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曹昂以前的名声不错,性情温和,去年与杨修一起被推举为孝廉。
本来前途光明的一小伙,从宛城回来后却自甘堕落,倒卖家产做生意,卖家具,开酒楼,乱七八糟什么都干,就是不干正事。
这年头,有点实力的家族都喜欢做生意,来钱快嘛。
可问题是,大家都顾忌点身份,做生意就跟做贼似的,生怕被人知道。
他倒好,赤膊上阵,沿街叫卖,恨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改了行,你这样搞让别人怎么活?
世家的圈子里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异类,谁都高兴不起来。
问题又来了,人家虽然家世一般,可手里有兵啊,黑袍军天天在城外喊一二三四,没聋的基本都能听见。
拳头硬的二货得罪是得罪不起的,那就只能退避了。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可是今天,貌似有点躲不掉啊。
杨修皱眉道:“这个不太好吧?”
也就杨修,要是换作典韦许褚,遇见这种狗皮膏药型的,早一巴掌呼过来了。
“有什么不好的,大家都是名士,理应多交流交流。”曹昂一副吃定他们的模样,笑的比黄鼠狼还灿烂。
杨修几人却气的太阳穴直跳。
你这吊儿郎当的样子也配称名士?
侮辱谁呢?
避是避不开了,杨修只好捏着鼻子说道:“既然如此,大公子请!”
曹昂向包间看了看,见服务员还在里边打扫,便说道:“让他们慢慢收拾,几位请随我来!”
说完向自己的专属包间走去。
杨修祢衡几人面面相觑,片刻后齐齐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