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多一分参与感。
事实也的确如此。
虽然不知道自己具体死了多少脑细胞,但林渊晚上回到住处,抱着电脑改完故事背景,不过才花了不到两个小时而已,其中还有一个小时是用来查资料的。
这种事情,严谨一点准没错。
至于把原版写出来,那不过是二十分钟的事儿。
改完,林渊没有立刻将之发到卫龙的邮箱,而是想着过几天再发过去。
当天就发给对方的话,岂不是暴露了自己有存稿的事实?
关掉电脑,林渊准备睡觉。
而在林渊准备休息的时候,某间公寓的书桌前,顾夕正在紧张的等待着朋友的电话。
忽然,电话响了。
她飞快接通:“怎么样?”
“顾大小姐,我折腾了半天才帮你搞定,回头你必须得请我吃大餐。”
“我请!”
“算你有点良心,你打听的这个人叫林渊,确实是作曲系的学生,今年大二。”
“还有呢?”
“林渊这人比较沉默寡言,据说身体不是很好,不过同学对他的评价还不错,说他性格好,从来不跟人闹矛盾,就这些了,多余的我也不知道。”
顾夕:“”
从来不跟同学闹矛盾的人,跟我闹了矛盾,那我得多遭人厌啊?
“对了。”
好友问:“你为什么要打听林渊?该不会是馋人家身子吧?你顾大小姐不是向来都眼高于顶吗?”
“我馋的不是他的身子”
顾夕叹了口气:“你是不会明白的,你能给我支招吗,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讨一个人的欢心?”
“当然是投其所好咯。”
“可我不知道他喜欢什么。”
“就我的经验来说,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呢,都喜欢钱,当然我说的是像我这种庸俗的人。”
“他一点也不庸俗。”
顾夕再次叹了口气:“如果他喜欢钱就好了他是不可能喜欢钱的”
神仙一样的人物怎么会喜欢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