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郑郑睡着后,潘相宜身体很累,但精神异常,难以入眠,脑海里都是郑友民的案子。
如今案子在往好的方向转,张叹请来的詹律师是浦江有名的大律师,人脉和能力都是顶尖的,抓住三点辩诉。
一是郑友民的行为不是销售行为,认为郑友民的行为是买方行为,并且是癌症患者群体购买药品整体行为中的组成行为,寻求的是仿制药的使用价值。
这一点的关键在于,郑友民有没有从中牟利。
二是郑友明的行为没有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得到他帮助的患者购买、服用了仿制药后,身体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有的还有治疗效果,更有的出具证言,感谢他帮助其延续了生命。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郑友民的行为确实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地方,但存在无奈之处,目前合法的对症治疗药品价格昂贵,一般患者难以承受。正因为如此,郑友民是在病友无法承担服用合法进口药品经济重负的情况下,不得已才实施走私行为。
三是如果认定郑友民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既与司法为民的价值观相悖,也与司法的人文关怀相悖,也与转变刑事司法理念的要求相悖。
目前来看,郑友民很有希望被轻判,甚至是无罪释放。
不过事情没最终落地,潘相宜心里便难以平静,翻来覆去间,安静的房间里响起小郑郑均匀的呼吸声,她听着女儿的呼吸,终于渐渐平静下来,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郑友民案子的一审开庭了,张叹和潘相宜都出现在庭审现场,詹律师口若悬河,辩论无双,听的台下的张叹都激动不已。
这位大律师说话不仅逻辑严密,而且很会煽情,从情和理和法三方面为郑友民辩诉。
庭审结束后,休庭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将会公布结果。
潘相宜在台下坐立不安,紧张的不行,双手一会儿抱胸,一会儿插兜,都是防备的动作,显示其心理处于防御状态。
忽然她从衣兜里摸出了一个小东西,拿到眼前看了看,是一只迷你蛇颈龙,是那种在零食袋子里随机赠送的。她随手放在了桌子上,丢弃在这里。
张叹拿了起来,打量了两眼,笑道:“这应该是小郑郑的,我听她说,这是幸运蛇颈龙,能够给人带来好运。留着吧,丢了小姑娘可能会难过的。”
潘相宜怔了怔,重新拿了起来,放在了兜里,紧张地再次询问张叹庭审可能的结果。
这只迷你蛇颈龙是昨晚潘相宜接小郑郑回家时,小郑郑双手放在妈妈衣兜里时留下的。因为张老板告诉她,迷你蛇颈龙能够保护她,所以她给了妈妈,偷偷放在妈妈口袋里,希望蛇颈龙能够保护妈妈。
妈妈这几天偷偷泪眼泪,她都看了。
半个小时很快过去,庭审结果宣布,郑友民的购买和帮助他人购买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但他的行为不是销售行为,不符合刑法的规定,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因此最终决定对他不起诉。
潘相宜还没听完,已经泪流满面,和站在被告席上的郑友民深情凝视,手里紧紧攥着小郑郑留下的那只幸运蛇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