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的饮食文化,在王霄看来只能说是原始。
毕竟炒菜什么的要到宋时才会出现,大唐的时候不是蒸就是煮。
就像是王霄的这家小酒肆里,大锅煮着羊肉,配上馍馍就是羊汤了。
顺便说一句,他的身份还是穿越者的标准配置。
父母在唐军攻打长安城的时候亡于兵乱。也没有兄弟姐妹什么的,就他自己继承了这家据说有三十多年历史的羊汤店。
不过在经营自己家酒肆之前,王霄从隔壁邻居家里借来了针线剪刀,先给自己做了几条四角裤。
没办法,这个时候的大唐用的是兜裆布。
这玩意,王霄他实在是用不惯。
这时代可没有什么服装店,想做衣服都是自己家婆姨扯了布帛自己做。
王霄虽然没有专门学过这手艺,可他看过啊。而且四角裤这种作品简单的很,就是多浪费了些布帛。
在大唐,布帛就是直接作为钱来使用的。
简单来说,他就是把钱穿在了身上。
解决了最贴身的问题,王霄开始经营自己家的羊汤店。
“杨大叔,我想从你这里订购一批馍馍。”
王霄家对面就是一家卖馍馍的店,也就是卖面饼的。
“王家小子,买馍就买馍呗,还能弄什么花出来不成。”
王霄谦虚的笑着,伸出手比划“杨叔,我想要这么大的,要这么厚能够用刀从中间切开的那种。”
这没什么技术就是把馍馍做的大一些,厚一些。杨叔表示没问题,明天就给你弄出来。
走的时候杨叔还在调侃王霄“王家小子,什么时候来娶我家珠娘?拿八十匹绢来下礼就行。”
大唐可没有交子,用的钱币除了开元通宝之外,还有绢帛。
绢帛包括绫,罗,锦,缣等,都是比较有价值的丝织物。
因为铜钱不足,所以大唐长期使用绢帛作为货币。
此外虽然大唐不怎么流通白银,却是可以在大宗贸易的时候使用黄金。
白银的正式流通要等到宋时,通过海贸赚到了大量贵重金属开始。
而巅峰期则是在明朝,因为从新大陆以及扶桑运来了大量的白银。
至于黄金,实际上在很久以前就是大宗商贸的交易货币。
春秋战国时期,动不动就十金二十金什么的,指的就是金与铜。
食货志有载,贞观初绢一匹,易米一斗。
八十匹绢布也就是八十斗米,也就是八石。
八石粮食王霄咬咬牙,还是能够拿出来的。
只是杨叔家的女儿,那位目测足有百五十斤的珠娘,却是王霄看一眼就不忍心伤害的宝贝。咱们有缘无分呐。
第二天一早,杨叔就用竹筐装了五十个还冒着热气的大馍馍送过来“王家小子,你这是要做甚?”
王霄操起刀拿起一块馍馍放在案板上,从中间切开却留着尾部连在一起。
然后将昨天晚上准备好的,香喷喷带着油脂酱香的羊肉装进去。
“尝尝。”
杨叔捧着肉夹馍用力咬上一大口“香,真香,好吃。”
王霄的手艺自然没话说,可到了中午却依旧是有一半多的肉夹馍没能卖出去。
至于原因,当然是王霄卖的贵了。
王霄自然不是因为黑心肠想赚钱才卖的贵,实在是他的成本不低。
馍馍不值钱,可羊肉就贵了。而且为了调配羊肉,王霄使用了不少高价买来的酱料。
大唐没有酱油什么的,王霄买来的是别人家秘制的肉酱。
这肉酱的价格,甚至比王霄卖的羊肉还贵一些。
没办法,想调味你就得买,不然就没有。
成本在这里摆着,王霄总不能亏本卖吧。
这里是西市,都是些精打细算做生意的买卖人。肯花这么多钱吃个肉夹馍的还真不多。
若是换到主要做达官显贵,皇室宗亲生意的东市那边去,估计能多卖出去一些。
好在快到中午的时候,市署的人挨家挨户的检查庆祝新皇登基的准备工作,看看大家是否已经做好了普天同庆的准备。
市署的人明显是得了赏钱,而且还赶上了饭点,就把王霄剩下的肉夹馍都给包圆了。
很明显,王霄踏入商场的第一次尝试以失败而告终。
不过以王霄的性格来说,越是没做成的事情他就越发的有兴趣。
肉夹馍卖不好?那不行,他一定要把肉夹馍卖出名堂来才行。
分析一番之后,王霄确定是成本太高的问题,并非是他的手艺不行。
从李渊打进长安城开始,直到今年李世民上位。
这些年来大唐一直都是在打仗,物价非常昂贵。甚至出现了一匹绢只能换一斗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