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满枝骑着大马前往长安城东郊的驿站,因为出门的晚,半道上天便黑离了,折返之时城门肯定关闭,没有要事也不能让御林军把城门打开,晚上大概率是要在驿站过夜。
盗御马是旧案,去年夏天的时候,青州的齐王曾在漠北搜寻了一批踏雪马送入京城给天子贺寿。共有三十匹,其中便有一匹万里挑一的追风马,和许不令同款。
大玥的武人遍地皆是,骏马宝剑美酒美人,基本上没人不喜欢。追风不敢去奢望,能得到一匹踏雪马便已经终身无憾,连魁首街的豪门大户,每家都最多有一两匹,当门面供着,一般都是家主出门陪天子出游才骑。
齐王进贡的是三十匹好马,朝中不少武将都眼巴巴等着圣上赏赐,而不少胆大包天的江湖游侠儿,自然也是眼红,马队走到城外驿站歇了一晚,就被顺走了两匹。
万里挑一的马王追风自然没人敢偷,偷了也不敢骑出去,太显眼容易被认出来,丢的是两匹踏雪。事儿不算大,却让不少喜欢骏马的朝臣颇为肉疼,直接就少了两个赏赐的名额。
朝臣不高兴,负责监察江湖匪寇的缉侦司自然就得背锅,可这事儿也查不成。踏雪马不能日行千里也能跑个五六百,一晚上早出长安辖境了,怎么追?
因此这件案子就成了悬案,窃贼不来自首基本上没得破,一直扔在缉侦司,谁接谁头疼。
祝满枝刚入天字营资历不高又没队友,接不到什么大案要案,为了混进案牍库随手接了个这个案子,现在事办完了案子没完,还得硬着头皮去查。
踏踏踏——
三匹快马踏过尚未融化的雪原,雪停的缘故,一轮弯月悬挂在天空,星海闪烁,背后的雄城长安已经看不见,四方郊野都寂寂无声。
祝满枝把脖子上的面巾拉起来遮挡寒风,只露出一双水灵的大眼睛,腰刀在侧,劲风吹得衣袍猎猎作响。
“真是个苦差事,我都说不该接这案子,一晃快两年,丢的两匹马估计崽儿都生了,到哪儿去找……”
“王大壮,咱们是给满枝帮忙,罗里吧嗦个什么?满枝儿运气旺,说不定就把案子给破了,到时候满枝升官当了统领,咱们兄弟俩说不定也能进天字营,挂了一辈子木牌,你就不嫌丢人?”
“嘿——你还挺有志气……”
后方的两匹马上一直说说笑笑,都是狼卫的老油子,出来和散心没区别,都没想着办事。
驿站二十里一个,马蹄疾驰,渐渐看到了极远处的一点灯火,三人也进入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段。
祝满枝被颠簸的有些疲惫,手都快冻僵了,便俯身准备加速赶到驿站歇歇。
便在此时,后方忽然传来了马蹄声,‘踏踏踏——’,以极快的速度逼近。
再垫底的狼卫也是狼卫,都是从寻常捕快中杀出来的,刘猴儿资历最老,当即停下了话语,抬起手中马鞭:“当心,来者不善。”
寻常马匹全力狂奔的话,距离太远伤马,除非突袭或者逃难,不然没人会不要命的驱马。三人周围连个鸟都没有,后面的人冲着谁来的不言自明。
祝满枝回过神来,手按腰刀回头看去,却见一匹大马飞驰而来,带起雪沫纷飞,上面一人手持丈二长枪,在月色下闪过一抹寒光。
王大壮从马侧取下单手盾,右手持刀脸色微沉:“冲我们来的,打还是逃?”
至于为什么有人冲着他们而来,这时候根本没时间去想,半里的距离太短,全力狂奔很快便能追上。
刘猴儿本就是三人小队的头头,此时没有半点犹豫,从马侧取下钩镰枪,便紧夹马腹朝着驿站方向疾驰:
“以一敌三,肯定有备而来,莫要横生是非。”
祝满枝不敢大意,马鞭猛抽了下,便带头狂奔准备甩开后方的江湖客。
只是三人在官道上没跑出多远,前方黑洞洞的路面上便又出现了一道身影,骑马横在官道中间,同样头戴斗笠,肩膀上扛着一把大刀,在夜色中纹丝不动。
“吁”
三人同时勒住马匹,在官道上急急停下,前后看去,都是心中一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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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簌簌,皎洁的月光洒在千街百坊之间,廊亭酒肆笙歌繁盛,央央一副盛世之景。
许不令小心翼翼抱着两坛老酒走出长乐宫,虽然受之有愧,但心里面还是美滋滋的,正寻思着要不要找个机会让萧庭写首诗送给太后作补偿,便听到一阵呼唤声:
“小王爷,小王爷!”
抬眼看去,老萧杵着拐杖走向皇城,遥遥的便抬手。
许不令略显疑惑,快步来到宫门外,蹙眉询问:“怎么?出事儿了?”
老萧软塌塌的家丁小帽歪歪斜斜,叹了口气:“估计是的,小王爷不是让老七老盯着那两姑娘嘛,下午我去大业坊转悠,发现老七不见了,茶摊旁留了记号,说是有两个人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