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吧!”
“你垫吧个屁!”李梦贤拦住白玉堂去拿筷子的手,不满道:“这猪蹄可是我带过来的,我都还没吃不是,林老板都还没尝呢,你那么着急干嘛?”
“林老板,你先请!”白玉堂笑着把筷子筒递过去,“你要是不吃,咱们李先生压根就不会让我尝一口!小气死了!”
“我那是小气吗?我那是尊重!”李梦贤哼了一声,“要不是林老板,咱们可吃不上可口的猪蹄!”
“行,行,又不是什么好东西,瞧你在乎的!”白玉堂一点也不在意,猪蹄而已,谁吃那东西?也就没钱的穷人买回去煮一下,抱着解解馋。
不好吃也不管饱,多稀罕似的!
“行,我先吃一口。”林放也不推辞,辛苦了这么久,他先吃也是应该的。
林放夹了一块红烧猪蹄塞进嘴里,轻轻一嗦,骨肉分离。
红亮弹的猪皮,裹带着瘦肉多肥肉少的蹄肉,连同些许蹄筋,一口就被他给吸了进去。
林放火候控制的极好,把猪皮包裹的猪蹄肉烧的软烂入味,却又保留了猪皮和蹄筋的口感和嚼劲,而且是那种再多一分就会绵软,少一分就会偏硬的中间位置。
这一口下去,肥肉多汁不腻,瘦肉软嫩不柴,蹄筋弹不韧,猪皮有嚼劲却又不硬,口感简直丰富到爆棚。
“好吃!”
林放自己都忍不住赞了一声。
不管是后世的真是地球,还是在地球纪元,林放没少吃肉。
跟猪有关系的,更是数不胜数。
可全都加起来也不如这一道红烧猪蹄带给他的口感丰富。
就这一口,肥、瘦、筋、皮,居然四种口感兼顾到,那种一波一波,层层叠叠的丰富口感,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最妙的是林放调味调的也是恰到好处,这一口猪蹄吃下去,林放都忍不住有些想喝酒了。
有好肉,怎么能不配好酒?
看到林放动筷子,其他人哪里还会客气,纷纷下筷。
“俺嘞个娘来,这猪蹄子咋恁好吃?”小黑一口猪蹄下去,眼泪都快飙出来了,“俺娘给俺煮嘞咋恁难吃咹!又硬又塞牙,还拉嗓子!”
“恁娘能跟咱们东家比?呸!差点被你带歪!”大毛瞪小黑一眼,“让你说国语!你总说土话,一点都不长记性!”
“俺这我这不是忘了吗?嘿嘿”小黑憨厚一笑,又赶紧夹了一块,“刚刚吃的太急,没尝出是啥味儿,我得再吃一口!”
大毛:“”
你特娘的骗鬼呢?刚刚说好吃的是狗吗?
暗骂了一声,大毛也连忙抢着吃了一口。
这一口猪蹄下去,大毛也美的不行。
裹了些汤汁的猪蹄味道更加醇厚,鲜甜烘托出的咸味恰到好处,汤汁落在舌头上,让人忍不住想念大米饭或是馒头的味道。
太鲜美了些,总想吃点白口的东西分润分润,让这美好能够持续更久。
嚼上一口猪蹄肉,那滋味更是美上天。
皮的韧,筋的弹,瘦肉的嫩,肥肉的爆浆,就连骨头,都让人忍不住想多舔几下。
要是运气好,夹到一块带骨髓的,那更是要把人都给爽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