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沥干水分的猪蹄在小炉子上过一下,猪蹄在炉火上烧一下,很容易就能把猪毛给烧掉。
小炉子炉火不高,用来做这种事最是便宜。
烧完之后,再清洗一下,就得到了很干净的猪蹄。
然后林放挑选了几根猪后蹄,剁碎后,准备拿去炖汤。
前蹄多肉,后蹄多骨。
多肉的无论是烤,是卤,还是红烧都十分便宜。
多骨的还是用来煲汤更加美味。
炖猪蹄,林放更喜欢用雪豆,实在不行,豌豆也是不错的。
遗憾的是,无论是雪豆还是豌豆,都需要提前浸泡,哪怕浸泡两个小时,下锅熬煮出来,都还有些偏硬,不够柔软。
反倒是因为豆花小店黄豆的用量很大的关系,时时刻刻都会准备一些泡发的黄豆。
随用随取,反倒免去了浸泡的苦恼。
林放索性就用黄豆来煮汤。
剁好的猪蹄儿先冷水下锅煮出血水来,加上黄酒、姜片去第一道腥。
再用冷水把捞出来的猪蹄冲洗干净,热锅放少许油,下锅稍微煸炒一下,再放姜葱黄酒,去第二遍腥,等稍微把猪蹄炒黄,加上热水烧烤,慢慢熬煮就可以放置不管。
林放接着开始卤猪蹄。
卤猪蹄的第一道去腥方式和炖猪蹄是一样的,可以去第二遍腥,也可以不去,卤水本身就可以去腥,不过林放比较讲究,还是去了第二道。
搁在后世,种种香料都是商家调配好的,只需要用对应的香料煮出卤水,自己在家就能卤出一锅很不错的卤味。
林放就买过一种“好人家”麻辣卤料,卤出来的味道,居然和一些知名的鸭货店味道都差不多。
考虑到有人能吃辣,有人不能吃辣的关系,林放就做出了两锅卤水。
一锅五香,一锅麻辣。
没一会儿功夫,用来营业的三个炉子上全都放上了猪蹄。
黄豆猪蹄汤还好一些,香味不那么明显。
没有加黄豆之前,更多的还是猪蹄本身的香气。
林放去腥去的比较彻底,一丝腥味都闻不到,猪蹄的味道就很淡。
另外两锅,可就厉害了些。
五香的那一锅,闻着就让人忍不住直吸鼻子。
麻辣的那一锅更了不得,辣味比较冲,可更加刺激食欲,稍微多闻一下,就忍不住流口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李梦贤忍不住走来走去,“林老板果然妙手,猪蹄这等下脚料都能做出这样的味道!”
谁知,这还不算完。
林放另外起锅,又用小炉子,红烧了一锅猪蹄出来。
一切,似乎都那么完美。
“太香了!真是太香了!受不了!”李梦贤感觉自己口水都快要滴下来了,“林老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吃啊?”
“要稍微等一会儿。”
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大概就是等待的时间,比其他美食都要更长一些。
林放心中有数,猪蹄想要好吃,软糯是必不可少的。
也就是卤猪蹄可以稍微硬那么一点,吃一个劲道。
可不管是炖汤还是红烧,都要软糯一些才更容易下口。
想要获得软糯的口感,没个两个小时,那是不可能达到的。
搁在后世,有高压锅可以加速这一烹饪过程。
而在这个时代也有拳劲!
林放稍微琢磨了一下,看了一眼眼巴巴的围在一旁的几人,道:“我稍微快一点吧。”
拳劲无形有质,林放可以控制着它渗透到猪蹄内部,破坏它的组织,让它更容易软烂。
林放催动拳劲的时候,甚至隐隐约约的,感觉自己丹田的位置,似乎有什么在呼应。
一呼一吸间,居然像是心脏似的,跟着收缩、扩张。
可当林放仔细去感应的时候,却又一无所觉。
反倒是他放空,不去寻找,只是专注的催动拳劲的时候,又能再次感觉到它的存在。
林放顾不上多想,反正没察觉到什么坏处,也就不管。
他只是催动着拳劲,加速红烧猪蹄的烹饪过程。
因为林放动用了拳劲的关系,红烧猪蹄明明是最后烹制的,却最先出锅。
林放刚刚盛了满满一盆的红烧猪蹄,正要指挥着大毛端上桌,门外传来白玉堂的声音。
“啊哈!”白玉堂跳着进门,“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今天该我蹭顿饭!”
“白爷,今天空手来的?”白玉堂来的比较频繁,哪怕是大毛、小黑都跟他混熟了,知道他这人除了好色一点,爱装逼一点,没别的毛病,也能跟他开几句玩笑。
“那不能够!”白玉堂翻了翻白眼,“我白玉堂是那种人吗?东西都在门外放着呢,你们自己去搬,我先吃两口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