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九十三章 殃及池鱼  回到明朝当暴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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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危害之处。”

崇祯皇帝嗯了一声。

温体仁提出的确实是个解决办法。

但是罚好办,赏怎么赏?赏个虚名的话屁用没有,赏钱倒是实在了。可是这钱谁出?

是国库出,还是内帑出?国库的钱是大明的,内帑的钱可就是自己的了。

想了想,基于大明也是自己的这么个想法,崇祯皇帝便开口道:“既然如此,凡是年满十八岁出嫁者,由各地官府给予一定的赏赐,具体赏赐多少,内阁与户部好生商议一番后再报给朕知晓便可。

至于处罚么,凡是女子不满十八岁出嫁者,其赋两算。

另外,各地官府也需要做好引导,使百姓们知道过早的婚育的害处。总归是为人父母的,想必也都会心疼自己的女儿。”

想了想,崇祯皇帝又加了一句:“王承恩,拟诏,凡宗室女子,未满十八岁者,不得出嫁,违者夺其女子封号,罚万金。

有爵位在身者,女子不满十八岁出嫁,罚千金,降爵一等。”

崇祯皇帝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

说是有人想要推广什么庄稼来着,但是百姓们都不愿意种。

聪明的县令就把那片庄稼给派衙役保护起来,宣扬说是谁偷就重罚,但是派去保护庄稼的衙役们却不尽责,让百姓们总是找到机会去偷种子。

最后的结果达到了县令想要的结果,向百姓推广没有用,让百姓去偷的效果却是好的出乎意料。

崇祯的这种玩法基本上就是把这个县令的做法给改头换面玩了一遍。

民间一旦发现上层的宗室们开始制定这么一条女子必须十八岁才能出嫁的规则,好奇之下,往往会有人自发的跟随。

崇祯皇帝的旨意一出,满朝的勋贵们都是感觉胯下一疼。

这才是真正的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崇祯皇帝想要更改民间嫁娶的年龄,结果自己这些人也跟着倒了霉,许多原本已经写好了婚期的,这下子就得改一改了。

好在有崇祯皇帝的旨意在前,就算是更改了婚期,想必也不会闹出什么问题来。

崇祯皇帝装完逼就跑的性子再一次的展露无遗——等到问题大部的解决完之后,崇祯皇帝又跑到了皇家学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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