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叱像是一个很有成就感的包租公,走在清晨的大街看着四周的店铺,虽然还没有开门,可却有一种满足感。
店铺不都是他的,但子民都是他的。
以前他总想着的是怎么才能养活师父,最好就是有这样一家店面,生意不求很好,只是能有个营生就好,让那老家伙每天都会因为收入几个小钱而乐的合不拢嘴。
长眉道人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吃穿住行并无奢求,有则满,他这辈子唯一的不满足,就是当初为李叱改命。
他可以一辈子云游天下饥一顿饱一顿,但是丢丢儿不行,丢丢儿得有好日子过。
这个老人让丢丢过了好日子,然后丢丢儿让很多很多人过了好日子。
所以从某种意义来说,老道人辛苦十年,改的是天下。
除非必要,李叱还是喜欢步行。
他和高希宁说过,如果人间是一本书,那么慢一些才能看的更仔细。
骑马是一目十行却未必能过目不忘,坐车是看的断断续续一知半解,走路才是慢慢看细细看。
这人间,值得看。
他的人间,就更值得看。
一个早起的小贩看到了李叱,已经连续好几天每天都能在这个时间看到李叱,所以他很开心,这种感觉就是每一天的一开始就充满了希望和满足。
每一天都个一开始,每个人都有个一开始,每件事也都有个一开始。
宁王到豫州了,豫州人的日子就眼见着过的好起来。
百姓们亲眼看到了豫州的变化,所以就忍不住去羡慕冀州,因为宁王才来豫州没多久,他在冀州可是有好多年。
想想看,冀州那边的日子过的会有多好?
不要说太远,六七年前,豫州这边人人都知道冀州日子过的苦,如果让他们跟冀州百姓换日子过,他们才不乐意。
现在的话,让他们和冀州百姓换日子过,他们能美的睡觉都笑醒。
曾经的冀州是战乱之地,北边就是宿敌黑武,冀州就是战略的缓冲地,历来都是牺牲冀州而保全中原。
如今不一样,可能整个中原都没有比冀州更太平的地方。
小贩看到李叱就远远的俯身行礼,李叱就远远的朝着他挥手致意。
两个人的笑容,让这清晨都变得温暖起来。
从廷尉府走到松鹤楼大概有四五里左右的距离,这四五里长的路,就是高希宁划出来的战场。
所有廷尉都放下其他案子,只盯着这条街。
因为李叱每天都来的早,所以曹猎也就不得不更改了作息时间。
他习惯了晚睡晚起,只要没有任务的时候,他大部分日子都会睡到中午之前。
这几天改了作息之后发现,原来形成习惯并不需要多久,很多以为的困难克服起来也没有预想的那么不容易。
最主要的是,每天早起之后会发现,时间似乎都比以往多了不少。
可是很舒服的活动一会儿,然后很舒服的吃一顿早餐,也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可以思考。
松鹤楼的正门打开,小伙计伸了个懒腰出门,拿着扫把出来清扫门前。
或许是觉得不对劲,他抬起头看了看,这才发现对面路边居然站着个人。
在他出来的时候对面还是空无一人,所以此时突然出现的身影把他吓了一跳。
小伙计居然还认识这个人,以往经常会来松鹤楼吃饭,是豫州城里比较有名气也颇有些威望的一位商人,行运车马行的东家雁北城。
“雁先生,这么早?”
小伙计笑着打招呼,手却在背
后打了个手势,屋子里的人随即明白过来。
雁北城能出现在松鹤楼门外,却没有一个暗哨回松鹤楼里禀报,甚至没有人能发出示警,就足以说明问题。
“你也早。”
雁北城客客气气的回了一句,他还是站在那没有动,而是看着松鹤楼的正门。
片刻后,雁北城问那小伙计:“你每天都清扫门前,那你知道不知道,从我这里走到松鹤楼的大门有多远?”
“五十二步。”
小伙计回答:“我每天都扫,每天都走,所以知道。”
雁北城嗯了一声,然后又问了一句:“这五十二步,很难走过去吗?”
小伙计把手里的扫把举起来:“拿着这个东西很容易走个来回,但拿着别的东西就会很难。”
雁北城点了点头,有些遗憾的说道:“可我确实拿着的是别的东西。”
他把背后的包裹摘下来,打开之后取出来两件东西。
一把剑一条鞭,剑长三尺,鞭长一丈半。
雁北城说:“我想试试有多难。”
走好了是五十二步路,走不好是一步一轮回。
小伙计已经在后退,因为他知道自己绝对不是对手,能悄无声息的走到松鹤楼门口的人,他一定打不过。
雁北城将长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