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蒙的夜,暗暗的灯火,以及被天上黑云遮蔽的月。
这一切的一切,无不预示着今夜的不平静。
长街之上,初时风平浪静,但很快一根根火把点燃,油脂燃烧的气味让街上的空气有些躁动。
两队人马相对而立,不发一言。
一伙全员黑衣劲装,胸口绣着狼头,面容严肃,气息强悍,领头的是一个黑熊似的壮汉。
另一伙则是站没站相,歪歪扭扭的,脸上挂着满不在乎的笑,嘻嘻哈哈的样子,仿佛今晚不是来谈判,而是来看戏的一般。
要不是他们统一穿着一声白色长袍,每个人胸口还绣着一个黄色的圆圆人脸,真不敢说他们是围观的吃瓜群众,还是帮派份子。
嗯,那个黄色的,圆圆的人脸,被这伙人称为滑稽大神,所以他们的帮派也称之为滑稽帮。
“周帮主,我敬重你是老人,不如你就乖乖把地盘交出来,大家也别伤了和气嘛。
旁边的长乐区我保证不碰,就当给诸位兄弟们的面子。”
滑稽帮的领头人是个面色黝黑的青年,身材高大,双臂修长,隐隐过膝,看上去应该擅长手上的功夫。
周元礼脸色难堪,恨声道:
“难道你们拿的还不够?这条街已经是我和兄弟们最的地盘了,长乐区是什么地方难道你们不知道?
那里的人比乞丐还穷,我和兄弟们过去只有饿死的份,不要逼我,大不了就是同归于尽。
不要忘了我背后是谁,你们就算今日把我们赶绝了,你们也绝对没有下场!”
这个什么滑稽帮自两个月前在城南出现,本来只是一个七八人的小团伙。
这样的小团体每年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可他们打打闹闹,最后依旧屹立不倒的只有三大帮派。
所以周元礼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甚至他一开始都不知道自己的地盘上出现了这么一个小帮派。
但这伙人胆子很大,就算只有七八个人,也敢拦路收数,拿商家的孝敬,从恶狼帮这样的狠角色口里抢食吃。
至今周元礼都没搞明白,两个月的时间,这群看起来极不着调的家伙是如何把他一步步逼到绝境的。
他们打起架来完全不怕死,宁愿死,也要狞笑着捅对面一刀,这种凶悍的气质,周元礼只在那些身经百战的老兵身上见过。
可对面这群家伙个个如此。
而且人特么的还越打越多,本来只有七八个人,打一架变成二三十人,再打一架就变成一百二百人,现在已经变成拥有近千人的帮众。
早知道一开始就该以绝对实力碾压他们,而不是派什么几十个小弟过去给他们送菜。
可谁会把整个帮派的人喊过去打几个街上的小混混啊!
这说出去,还不得被人笑死。
所以周元礼也觉得很冤枉,此胜负,非战之罪!
反观他的恶狼帮,号称三千恶狼。
实际上真正的核心帮众只有三百多个,剩下的都是挂靠在手下的混混流氓,加起来也不过一千四五百人。
跟滑稽帮打了这么多场,那些墙头草的混混早就跑得一干二净,只有自己这些剩下不到二百人的兄弟还忠心的跟着他。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每次周元礼都在对面的队伍里看到几个熟悉的面孔。
可明明不久之前,他还亲眼看见这些家伙被自家兄弟亲手砍死在血泊当。
这更加让他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皮肤黝黑的青年突然呵呵一笑,说道:
“难道周帮主不觉得奇怪吗?你这些日子去郡丞府拜见过几次了吧。
可每次是不是都没见到郡丞大人,甚至连他家的管家都没见到?连前门都不能进,只能在后门吃闭门羹的滋味不受吧?
我看在眼里,心里可是不怎么受呢。”
周元礼脑海神经猛地一闪,惊叫道:“是你!”
“怎么会这样?明明大人答应过我的!”
“哎,谁让你出的价钱不够,而且这几年你的小动作越来越多,让大人很不满意呢。
大人要的是一条听话的狗,而你可不怎么听话。”
青年有些玩味地看着周元礼,说道:
“周帮主,时代变了,老了就乖乖给新人让路。我够狠,送的钱够多,那么我就能上位!
要是你现在乖乖投降,我之前的话依旧有效,长乐区留给你和你的兄弟们,那里虽然穷了点,但总算还能活着不是。”
周元礼沉默下来,他回头看看自家的弟兄,突然问道:
“兄弟们,你们刚才也听到了,咱们背后的靠山没了,那个没卵子的混蛋收了咱们的钱,却还是卖了我们。
现在摆在我们前面的有两条路,一个是退到长乐区,像狗一样活着,另一条路……”
周元礼指着对面数倍于他们的滑稽帮帮众,大声喝道:
“那就是跟他们拼了,像个爷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