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1章 第一眼就喜欢的人,真的会喜欢很久  病娇老公在黑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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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语,我们不合适。”男饶低沉的可怕。

“为什么?”薄轻语乘势追问,声音哽咽了一下:“是因为我不好嘛?”

代枭伸手摸上裤兜,突然想抽烟了,他僵硬了一下,手什么也没摸到,他的视线落到了垃圾桶里,指尖不自觉的捏了一下。

他知道,对面的姑娘肯定哭了。

薄轻语的指尖泛白,心里发慌,脸绷紧了起来,胸膛不断打鼓。

“我拿你当妹妹,不是男女之爱。”

“你懂嘛?”

“我”

薄轻语眼泪一霎那间就流了出来,她故着坚强:“嗯,我知道了,你别了。”

她的语速很快。

她忙打断他下面的话,语气很平静,还笑了一下,似乎很自然的接受了这个结果:“我懂。”

“没事,我就挂了,我困了。”她第一次不等他挂电话,掐断了手中的电话。

代枭凝视着手中的电话,沉默了很久。

别墅里瞬间响起镣沉的带着几分压抑的哭泣声,隐隐约约的带着几分撕裂。

那声音持续了很久,像绝望困境中发出来的悲鸣,带着几分浓浓的痛哭。

喜欢了十年的人,怎么可能放下就放下。

薄轻语无声的哭了出来,她躺在沙发上,喉咙都哭沙哑了。

她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敢对他出来,可结果却不怎么好。

她擦了擦红肿的眼泪,看着这住了这么久的别墅。

她知道,以后她再也不能来了。

鱼的第八秒是忘记,猫的第十次是死亡,薄轻语已经不知道,这是她第几次崩溃是能看懂代枭……

太主动会廉价,太被动会错过。

公主,也有公主的骄傲。

可此时此刻,她丢弃了那满身的骄傲,将最真实的自己展现在了她心上饶面前。

人生至少一次,为了某个人,丢掉矜持,放下自尊,毁掉自己的原则。

喜欢是占有,但爱不是。

有时原来发现喜欢一个人和爱慕一个人是不同的。

但爱一个人一定是两者兼备的。

他是她的爱慕之人,她需要理智控制自己的情感,不能影响对方,也是为了成为更优秀的人,站在他身边。

代枭,你……我这是不是喜欢上你了?

明明全世界都知道了。

他不知道。

第一眼就喜欢的人,真的会喜欢很久很久。

别人无法理解,也劝不了,除非,她自己死心了。

可是,可能嘛。

她是个倔犟还爱面子的人。

这是她唯一的一次,抛弃了所有,却输的一败涂地。

你知道吗?

悲山了极致,会全身发抖,伤心到极致心脏会炸裂般疼痛,哭到极致会呕吐,伤心到极致会感觉到窒息,失望到极致会沉默。

浊骨一般的,像被蚂蚁给啃噬了。

爱一个人,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

“大喜是什么?”

“假设我喜欢你,你刚好也喜欢我。”

“那大悲是什么?”

“假设。”

当你喜欢的人告诉你:我有女朋友了。以前她还会那样傻的还笑的对他;是吗,不错哟,不知道是哪个姐姐瞎了眼看上你了。

可心里却沉重的可怕。

可如今,我还是喜欢你。

只是。

她再也不会对任何,她喜欢过他。

再也不会告诉别人,自己有喜欢的人了。

她不会再提起他。

在以后的日子里,薄轻语知道,她的目光还是会不由自主落在了他的身上。

薄轻语知道,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

爱一个人真的是会厚颜无耻,没有原则和底线,卑微到尘埃里也心甘情愿。

可隔阂出来了,让她再也无法这么直白清透的面对代枭。

薄轻语捂住了眼睛,任由眼角的泪水模糊了了视线。

她的喉咙哭的发炎了。

如果,如果她不喜欢他,那该多好啊。

可这世界上,那有那么多如果。

薄轻语很快了收拾完了自己的东西,每拿一件,她的眼泪就滴在了手上。

代枭的别墅里,从来只住了她跟他。

以前上学的时候,她嫌自己家远,死活要跟他住,她初二那年,他高三。

薄妈妈不让,怕她打扰代枭高考。

代枭双手插兜站在她的面前,比她多高出来了一截。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眼里带着几分恶笑,他偏头,看着薄妈妈:“没事,让她住吧,我难得多个打扫卫生的丫头。”

实际上是,他跟容华都被保送了。

傅斯年成绩差,被家里压着高考。

她住进来的第一,就很乖的主动的打扫卫生,擦桌子,拖地,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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