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沈临风?这首打游诗的名字竟然被那个败家子这样命名?
所有人听后都是目瞪口呆,而后目露怜悯的看着沈临风。
完了,沈临风完了,今日之后,这首打游诗定是会流传开来。
虽说他之前暗讽王康那首诗写的更好一些,寓意也更加的深刻,但相对王康所作打游诗的这种大白话。
显然是后者更容易令人接受,谁都可以诵读几句,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都能背的通顺。
沈临风的文名经此之后算是毁了,这首诗会跟他一辈子。
而他也会成为别人的笑谈,不如人,也不如狗!
沈临风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他的脸色由青变白,又白变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听着周边的议论,王康笑而不语,想当狗?哪有这么简单,让你连狗都当不成!
还作诗嘲讽?我倒要看看谁嘲讽谁,打游诗从格调上确实比不上正体诗,但胜在通俗易懂,朗朗上口。
而且打游诗本就暗含讥讽,风趣逗人,用做此时,是最为合适的。
沈临风与董辉坐立难安,别以为此诗说的是沈临风,就没有董辉什么事。
他可是此诗中,除了沈临风的另一个主角,也好不到哪里去。
“董二少,要不……我们先……走吧!”
沈临风坐不住了,之前饱受奉承的他何曾受过如此之辱。
此刻只觉后背如有刺芒,如坐针毡,他受不了了!
这个败家子太狠了,用词也太过毒辣,把他直接搞懵逼了,此刻脑海中尽是一团浆糊,更别提什么反击!
离开,只有先行离开!
等缓过劲再做一首暗讽之诗,不!再做十首!定要让那败家子好看,沈临风如是想到。
董辉的面色也是难看之极,真的就这样灰溜溜的走了吗?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几日之前,还是他跟沈临风连手让王康灰溜溜走的,莫非情景就这么快的转过来了?
不行!不能走!绝对不能就这么离开。
更何况今日是谢姑娘的独场,谢姑娘寻常难露一面,更不要说这种独场的机会,更是难得。
董辉想着,蓦然眼睛一亮,还有机会让那败家子丢脸掉面的……
想到这里董辉直接对着沈临风说道:“我们还是有机会的,再等一会谢姑娘便会出场布题,那败家子爱慕谢姑娘已久,这样的机会定然不会放过!”
“谢姑娘素爱有才之人,反之则是讨厌那些满身铜臭之人,以你才学定会最后夺魁成为谢姑娘的入幕之宾,到时那败家子定会失落之极,说不定又会像上次那样做出什么荒唐事来!”
董辉的眼睛越说越亮,“到时我们便可大做文章,让那败家子无地之容!”
“对啊!”听了此话沈临风也是瞬间心头一亮,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反击机会。
上次谢姑娘只是短暂露面,王康便觉惊为天人随后沉迷其中,妄图用万金买下谢姑娘的初夜权。
最终被谢姑娘奚落了几句,碰了一鼻子灰,而后被他作诗暗讽,成为一段笑话。
这次只要把握好时机,定还能向上次那般,这样他便扳回一城。
沈临风越想越觉得可行!对,就是这样,他来此的目的,也是为了谢姑娘,若是连其面都没见,就灰溜溜的走了,这不是随了那败家子的愿?
而且以自己的才学,拔得头筹是很有可能的,到时得到谢姑娘青睐,说不定还能与之共度良宵,成就一番绝美佳话。
到那时他只会收到更多的羡慕,谁还会记得那首打游诗?
沈临风对着董辉点了点头,就这么定了,随即他便一扫颓势,又回归自信潇洒模样。
现在笑话我,等会让你们都羡慕我,沈临风傲然想到。
一直在注意这二人的王康,自然也是察觉到他们的变化,顿时觉得诧异无比。
这两人的脸皮真是比城墙拐角还厚啊,这还不离开?还是说他们又酝酿了新的阴谋?王康暗自想着。
“谢姑娘,到!”就在这时,一道尖锐高昂的声音突然响起。
听得此声,在这大厅的所有人都是身子一怔,随即目光火热的投向那二楼入口处。
王康也是如此,只不过他的目光中冷意多过于火热,这个姑娘对他的奚落,他可是忘记不了……
不多时,从那入口处便走出一道曼妙身影,不可否认,这位谢姑娘足矣称得上是人间尤物。
青丝垂地,肌肤胜雪,如玉脂般的容颜上,两道眉黛微皱,明眸善睐、双瞳剪水,水波流转之间,魅惑丛生……
她的腰肢纤细,胸前饱满,身材也是火辣之极,曼妙身姿被一袭黑衫遮掩,黑衫与雪白肌肤形成强烈的视觉反差引人瞩目。
“北方有佳人,”
“绝世而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