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府燕城。
不管你爱不爱,它一如既往的是历史的尘埃。
这个集政经历史、文茂科技与一体的炎夏中心,它从来都是璀璨闪耀的存在。
凌晨,秦楚歌和林欢落地燕城。
荔月的燕城,哪怕是月初,也早早热成了蒸笼。
秦楚歌来燕城的机会很少很少,匆匆两次。
一次是探望生了重病的大海帅,一次是途径此地征调将士。
仅这两次,大抵连道路都没摸清的节奏!
所以,当出了机场,林欢问秦楚歌去哪住的时候,他只能尴尬的摸了摸鼻头。
而后,他说出了唯一记住的一处地方,百花胡同。
胡同有一座四合院,他没去住过,却是皇家奖赏给他的。
一直以来,都是大海帅找人打理,秦楚歌收到过宅院的钥匙。
这次来燕城,他就把钥匙带在了身上。
一听是燕城老胡同的宅院,上了出租车,林欢就乐了。
“我滴小秦秦厉害了,在这燕城竟然有一栋四合院!”
“妥妥的土豪啊!”
林欢嘿嘿一笑。
的哥握着方向盘的手一抖,透过车镜看了眼后排甜蜜的青年,燕城的哥侃大山的本事就露出来了。
“瞧恁两位气质不凡,属实的官家子弟吧!”
的哥笑着问道。
“师傅别问,说出来吓着您嘞!”
林欢打趣说道。
“没有的事儿,咱这燕城的哥,南来的北往的,什么大少没拉过?”
“就这地儿,一砖头丢出去,保准儿砸出来一片富家子弟。”
“您两位且看这路上的小汽车牌牌,阿波吃的和皮蛋,它是很有讲头的”
的哥打开了话匣子,侃侃而谈。
这一路上,秦楚歌和林欢听得是津津有味。
夜色下的燕城,明灯照亮,不夜之城。
的哥不知,百花胡同不知。
这个夜,它迎来了一尊贤王魁首!
一早,秦楚歌不舍得叫醒林欢,早六点出门,拎回来了早餐。
热气腾腾的炒肝,焦圈豆汁儿,糖油饼,还有豆面素丸子。
这些独具特色的早餐小吃,让林欢再没有心思酣睡,睁着朦胧的眼睛就吃上了,浑然不顾早晨还未梳洗的邋遢形象。
最后是被秦楚歌从餐桌上抱走,像哄孩子一样给她刷了牙。
难得的甜蜜早晨,更是难得的独处时光。
然,正当两人享受这甜美早餐时光之际,却有人登门了。
一辆挂着普通车牌的黑色奥迪,稳稳的停在四合院门口,车里走下了一位慈眉善目的老人。
待其下车,同行司机迅速送上了一个礼盒。
“你就在外面等着我,任何人不许放进去!”
老者交待了一句,这才推开了四合院的大门。
“瓜娃子,老子来看你喽!”
迈进四合院,老者就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能这般喊秦楚歌,也就只有大海帅有这个胆量了。
皇家四尊参天元老之一,带秦楚歌参戎的大海帅齐治国登门了。
听到这个声音,秦楚歌只能放下早餐,牵着林欢的手出门迎接。
老齐的家乡是西南云州那边的,乡音一直没改,在这皇家大院也是标新立异。
开个会也从来不讲普通话,他脾气还特别臭,遇到不合群的从来不给好脸。
这一点,跟秦楚歌很像。
所以,两人一拍即合。
“瞧瞧,小林的女儿咋就长得这么好看嘞?”
“看上你这个瓜娃子,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吆!”
齐治国一上来就给秦楚歌埋汰起来了。
林欢被逗得哈哈大笑,上前接过齐治国手里的礼盒,扶着他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您老别埋汰我家男人了。”
“早餐吃了没?热乎着呢!”
林欢把齐治国请进了屋里。
她跟齐元老肯定是认识的。
林欢的老爹是炎南王,还是一尊内姓贤王。
齐治国喊炎南王小林,情理之中。
他比炎南王大很多,辈分在这摆着。
“瞧瞧你女人,多懂事,你这熊娃子见了我连招呼都不打!”
齐治国锤了秦楚歌一拳,迈开大步子坐了下来。
老齐别看年事已高,身子骨硬朗的出奇。
这一点,跟其他三位元老一样。
要不是之前在战场上受过一次很重的伤,老齐现在戎马参战,也是响当当的一枚硬汉!
“吃你的吧!”
秦楚歌翻了个白眼。
老齐也不客气,直接下手抓起豆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