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派人袭击原本向荷兰交税的台湾原住民的时候,这种挑衅行为就变得更加难以容忍。于是,在去年上半年的时候,荷兰人派了一队人前往后世台中一带,阻止了一支郑氏军队掳掠原住民的举动,因为这里的居民常年向荷兰东印度公司缴纳鹿皮等实物赋税,是公司财源之一,不能不有所表示。
而荷兰人这么一做,郑氏也立刻有了反应,他们从大陆调了一些军队登岛,扬言要大举南进,征服热兰遮堡。同时,郑经也派了不少水师舰船在台湾海峡一带活动,虽然他们的小船对付起荷兰人的大船很吃亏,但胜在数量多啊,给荷兰人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尤其是夏季东南风起的时候,荷兰人不得不绕道台湾海峡以东北上进行贸易(郑氏的小船吃水浅,到这里危险性大增),非常之不划算,而且有时也可能会遇到郑氏从东岸手里买的少数几艘大帆船,并造成了一艘满载粮食的商船沉入大海的悲剧。
出了这档子事后,荷兰东印度公司上下总算明白了和地头蛇争斗有多么地麻烦。他们毕竟是商人,任何时候都是以利润为第一考量因素,郑氏侵犯了他们的税基,影响了收入,那么做出反应不奇怪。现在他们又发现,与郑氏继续作对的话,也许会搞得他们的收入更受影响,因此就动摇了,开始与东岸人接触,想办法进行斡旋。
而恰好东岸人也想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改善关系——前阵子不是在响水港外抓了几艘荷兰商船嘛,弄得大家有些不开心——而且让郑氏与荷兰真的全面撕破脸也不符合东岸人的利益,于是进开会研究讨论后,同意了荷兰人的斡旋请求,并委托台湾银行总经理邵曙光全权负责此事。
邵曙光在1月5日抵达热兰遮城堡后,因为雨果·罗尔总督带人去北边查看稻田和蔗田的扩建了,因此便在商站内等了起来,顺便也查查账目,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而说起罗尔总督北上巡查的事情,就不能不提起如今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岛上大力开发的事情,即他们通过征服、引诱土人,不断获得新的土地,然后将其种上经济作物或粮食,通过对东岸及其他国家出口,获取巨额利润。
而为了保障他们的这种行为能够持续下去,荷兰人近些年来在岛上驻军数量也是与日俱增。历史上1628年时有330名士兵,1638年讨伐麻豆社时有500名白人士兵,1658年则已经有了千人,1661年1300人,最高峰时可能有接近2000人,其中超过一半是白人士兵,足见荷兰人对这个提供了公司六分之一利润的岛屿的重视程度。
在17世纪的这个时空,因为与东岸和清国的贸易,台湾岛的重要更是与日俱增,已经提供了荷兰东印度公司超过三分之一的利润,非常惊人。而为了维持这个利润,荷兰人也是不断往这里调派人员和士兵,同时修建炮台、码头和船舶修理厂,将其作为重要据点来经营了——截至1678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已经在台湾岛南部的稳定控制区内派驻了超过2500名士兵,其中约1500人是来自德意志的雇佣兵,这还不算常驻的一些武装商船的水手及售予炮台的官兵了,实力还算是比较雄厚的。
这些军队的存在,有力提升了荷兰人的威慑力和控制力,也使得他们能够掌握更多的原住民、获取更多的土地、生产出更多的物资。比如1678年,荷兰人就从控制区内的原住民手里强行低价收购了大约一万多吨粮食,然后出口到了宁波和登莱,获取了巨额利润。东岸人曾经推演过,以荷兰东印度公司如今对台湾岛的重视程度及投资力度,他们大概会将这个岛屿慢慢变成一个生产木材、甘蔗、稻米等商品的基地,并以中国大陆为主要出口市场。而荷兰人若想稳稳当当地将这种生意继续下去,毫无疑问第一要素是外部环境的稳定,因此想办法与福建郑氏取得谅解也就很正常了。
1679年1月10日,荷兰总督雨果·罗尔终于返回了热兰遮堡,并与邵曙光、吕方二人进行了一番长谈。在这次交谈中,罗尔表示,他们可以承认郑氏集团在台湾岛的存在,不再谋求对整个福尔摩萨岛及佩斯卡尔多列岛的全面统治。
罗尔总督的这个表态,一下子让邵曙光、吕方二人放下了心,觉得这次调解行动成功的可能性大大提升。毕竟,郑家应该也不想与荷兰人彻底撕破脸,因为这没有任何好处,相反还有数不尽的麻烦,那么大家坐下来谈一谈、互相妥协一下,事情也就不能处理了。
当然罗尔总督还在交谈中隐晦地表示,他们能够容忍的底线就是以岛屿中部的分水岭与郑氏集团为界,以北他们可以放弃(反正也没投入什么资源),以南为荷兰东印度公司辖区,双方互不越界、互不干涉,友好相处。
这个条件,邵曙光觉得还是比较公道的,也是合理的,郑氏集团若是连这个都不认,那就是有些过于贪婪了,东岸人也不会支持他们的这种主张。更何况,让全岛尽数归于任何一方统治,对东岸人来说都是不符合自己利益的,让郑氏集团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分据南北,才能令东岸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