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二十九章 公共收入与财政(二)  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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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是极大的善政,虽然损失了很大一部分税源,但得了民心,这似乎更重要。”

其实,有关消费税的征收,在东岸从来就是一笔糊涂账。无他,征收成本太高了,难度太大了,再加上很多交易活动多发生在非集市场合,根本无法计征。故东岸税务部门基本只能在批发环节进行征收,即对批发商们征收消费税,然后让他们把这部分税收转嫁到价格上去,即采用间接的方式收税。

这种税收的好处是征收方便、成本较低,不至于让国家养一大帮子征税人员四处瞎晃荡,而且把风险多集中在了批发商身上,盖因他们一旦没能成功地把手头的货物销售出去,那么这税等于是白交了,而老百姓则是不消费不交税,没吃亏。当然这种征税方式仍然会产生大量的漏征、少征,但没办法,已经尽到最大努力了,征税两千年来都是个难题,你想做到完全无有遗漏,那在21世纪也不可能啊!

“说完消费税,下面该说什么了,好吧,请翻到讲义最后一页,看看这次第三次税改打算推出的新税种——印花税。至于其他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关税什么的,我一会再给你们讲。”梁强东丝毫不注意形象地给自己点了个烟斗,然后微笑道:“印花税的发明,起始于41年前的联合省,这是行为税的一种,因其征收方式为贴用印花,故名印花税。如今咱们华夏东岸共和国也想起征这种税收,为了尊重荷兰人的发明,因此同样命名为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一切财产及权利关系之契约、簿据、文件、凭证所课之税,其实非常适合我们这种交通相对发达、商业行为较活跃的国家,一旦推行,税率不必高,人民也不会感到多么痛苦,但因为征税范围特别广,政府的收入不会低,因此确实是一个良好的税源。”梁强东说道:“这种税征收方法简便易行,政府仅需印刷税票,任纳税者自由购买,然后在交易、签署文件时贴用即可,是不是特别简单?在这个税的征收过程中,政府除开支了印刷费及定期检查的费用外,基本没有别的支出,但收入却又实打实地增加了,且还不少,因此这种税才叫良税了。荷兰人,不愧是敛财的专家,佩服佩服!”

梁强东的这话引起了学生们的一阵笑声。确实,低成本、大收入,就是印花税的特点,不开征简直没天理了。而且,学生们没有考虑到的是,像印花税、特种商品专卖铺开后,得到了财源补充的政府,差不多就可以逐渐摆脱对动产税和不动产税的依赖了,这两种实在是搞得民间太不和谐了,必须想办法解决。当然了,考虑到两种税加起来有247万余元之巨,短期内无可替代,但降低一下税率,减缓一下民间的矛盾,却还是可以做到的。甚至于,如果政府财政相对充裕的话,那么将动产税先取消掉,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一切都要看后面的发展了。

讲完了印花税这个新开税种,梁强东又趁机举了一些例子,多是联合省和丹麦这两个施行了印花税的国家(法国也在1665年正式开征印花税)在征税过程中的具体事例、方法,待众人都有了个粗略的了解后,他便转而讲起了营业税,盖因这个税在这次税改中出现了一些调整。

“同学们,下面我讲的营业税大家要注意了,在第三次税制改革中,这个税被划分为国税和地税两种,即中央和地方(县一级)两级政府同时对企业、个人征收营业税。其中法人的营业税,除一些政府扶持的特殊行业外,不论收益几何,概须课税;个人营业税,则以政府公布的十多个大类为限,比如借贷、贩卖、制造、仓储物流、印刷、旅馆餐饮、中介等行业,年营业额一千元以下可免。”梁强东吐了两口烟圈,不紧不慢地说道:“营业税的税率也有所微调,原来统一是国税,也不分企业或个人,一概是5%。现在不一样了,新的营业税中,国税征收的部分法人为3.6%、个人为2.8%,地税则目前还没一个统一的意见出台,我预测,大概会放权给各地方政府,让他们自行制定营业税的税率,但应当会有个上限,我认为法人不会超过2%,个人应该不会超过1.6%,以免给大家的经营活动,带来不必要的困难,这可就与政府的初衷不相符了。”

营业税这东西,其实在此时的旧大陆,大家也不陌生。就以此时的中国来说,针对牙行征收的牙税、对典当业征收的当税等等,都是营业税的一种,只不过他们没像东岸这样全行业征收罢了。不过,这并不是说他们的税制就比东岸轻,其实不然,他们杂七杂八的捐税实在多如牛毛,企业或个人税负远较东岸沉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地方政府在这次税改中,财权其实是得到了部分强化的。比如公产收入、行政收入很多都归类到了地方财政之中,如今营业税也划分了一部分到地税上面,即便是一个不甚富裕的内陆农业县份,一年从中也能收个几万元的,且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多这个数字还会慢慢放大。

这样一来,地方政府能做的事情也就很多了,地方上的水利设施的修建、道路的规划、卫生条件的改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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