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二十八章 公共收入与财政(一)  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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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经营的公业或公产收入中想办法。

简而言之,他们认为,取消动产税和不动产税没问题,政府大可以对一些大众消费品实行政府专营,以赚取垄断利润。这其实还是退役外交元老高摩提出来的建议,他回忆了下后世法国的烟叶及火柴专卖,意大利的食盐专卖,日本的烟叶、樟脑和盐专卖,西班牙的烟叶、火柴及彩票专卖,印度的盐、鸦片专卖等等,都是很不错的提高政府收入的手段。

在这些拟拿来专营的商品中,因为前面两届政府的“疏忽”,诸如烟草、蔗糖、香料、茶叶这类极好的专卖对象居然都错过了,导致如今国内此类批发商、贸易商遍地都是,再想收回来搞专营,阻力可就太大了,毕竟你觉得那些大批发商们都是没什么根脚的商人么?呵呵,怎么可能!

因此,要想搞专卖商品,最好还是找那些未曾出现的新事物,比如未来可能会出现的火柴、彩票就是一个不错的东西。另外,目前国内只有一家企业生产或一家企业进口的商品,如食盐、部分贵重药品(如风油精、活络油、清凉油、金鸡纳树皮粉)等,收归国家专营的阻力不大,也值得搞一搞。

不过,鉴于动产税、不动产税这两大主力税种的极端重要性,以及东岸财政支出的浩大,在没有能够确切替代这两个税种的收入之前,大抵上是很难一次性取消的。估计也只能先降低一点税率,一点点搞,否则国家财政可能要面临极为严重的赤字。

“公产收入,在此时的旧大陆国家,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但在我们东岸,就有点不够看了。”梁强东继续讲解道:“这个分类主要包含政府从农地、森林、渔业、矿产资源出售中获取的收入,比如英国政府在历次战争中拍卖不动产、出租地产以筹措军费就是很好的例子。不过在咱们东岸,这些资源多半由政府成立的国营企业开发、经营了,所得不多,每年间或有一些农户赎买土地的钱,就是其中大头了。至于出租荒地用作农场、牧场,出售捕猎海兽的许可证等等,不但数量少,而且也不稳定,不能倚为大头。”

其实,目前东岸农民买地的收入已经为数不少了,几达数十万元之多,但由于这些钱多归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之内,并未被解送中央国库,因此基本没有被统计进中央财政收入之内,所得也多用于地方建设,因此才有了梁强东刚才说的“有点不够看”。

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国民数量越来越多,往后这笔收入也渐渐会变成一个大财源,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得为此而博弈呢。而且,鉴于东岸地方各级政府的“极端贫困”,如果中央不帮他们开辟新的财源,可想而知一定会把着这些出售田产的收入不放,毕竟地方上的很多基础设施建设、民兵训练、官员薪俸、教育开支都指望从这里面获取呢。

“而说完了公产收入和公业收入,接下来我要讲的是非租税收入中的最后一项,即行政收入。”梁强东拿起了一份讲义,念着说道:“这个其实也很好理解,主要是罚款、规费(如诉讼费、执行费、抄录费、管理费、登记费、检验费、证明费、注册费等林林总总上百种)、特许金(比如特许公司的牌照、特殊行业或个人的牌照等等)三大项。其中特许金收入归中央财政,罚款和规费视情况有归属于中央财政的,也有归属于地方财政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无论如何,这部分的收入其实很有限,尤其对中央财政来说就更是如此了,当然这和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制度有关,对于旧大陆很多君主制国家来说,罚款、规费和特许金,可是非常大的一笔收入呢。”

梁强东这话没错,以英法等国为例,特许公司的牌照一直是王室的重要收入之一,另外多如牛毛的规费也能极大充实他们的库藏;而如果换成东方国家,罚款的收入就很惊人了,比如奥斯曼帝国、俄罗斯帝国、莫卧儿帝国和明帝国,每次抄家都能获取海量的金银、实物和不动产收入,其数额往往还非常之大,几乎成了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之一。但这些敛财手段在东岸,“很遗憾”都没有发展起来,其收入对地方政府来说可能不无小补,但对数额高达760.2万元的中央财政来说,就不值一提了。

由此也可以看出,华夏东岸共和国的财政收入构成,无论与旧大陆的东方国家比还是与西方国家比,都是大相径庭的,根源还是因为他们迥异于旧大陆的政治和经济体制。尤其是大量国营企业上缴的经营利润,已占到了财政总收入的41.2%,这是旧大陆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曾达到的比例,也是无法复制的,除非他们也想办法到新大陆来从无到有建立一个新国家。不然的话,就凭旧大陆那盘根错节、复杂到爆的各类关系,想要发展出一个较为庞大的国营企业——或者说“官产”——群体并维持不错的运营的话,就太难了。他们甚至连盐场都无法做到由政府独立经营、销售,还需要借助垄断商人的力量,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随着东岸国营企业群体的发展,未来还能不能维持现在这样的利润率,其实也是存着很大的疑问的。很多人指责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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