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魂看着自己空荡荡的裂为两片的口袋,又看看对面桂花树下泥坛里的稀稀烂烂的绿枣泥,由不得又惊又恨。
公孙云嬅也未料到这个俊朗帅气的男子,竟然如此厉害,只是瞬息之间,便用剑术砍烂了数十枚绿枣。
说起来,公孙云嬅这回是任性出山,身上没带多少银子,买绿枣当零嘴儿便花了三两银子,一时间不知该心疼还是该生气,但她自幼娇惯,自不会任人差遣,于是傲然抬头,“你让我清理了这里的枣核,我便要清理么?难不成你还想伤我?”
顾山雪横眉高挑,狭长双眼微微眯了眯,声线冷如冰雪:“我难道不能伤你么?你在我师傅的卦堂之前如此无礼,这般糟蹋地面。你该庆幸,我不是从前的那个我。否则,这里已经出现一场人皮雨了。”
公孙云嬅未曾被人威胁过,闻言大感不屑,柳眉挑了挑,因兵器落在客栈里,便伸手自双髻斜簪的簪头轻轻一拔,露出两把簪中剑,只见她手握簪中剑,将剑尖对着顾山雪,道:“人皮雨?你连枣核都嫌脏,不怕血污了地砖?这枣花费了我三两银子,你得赔我三两。”公孙云嬅又自信一笑,“你想伤我?得问问我的簪中剑。”
顾山雪懒的与她废话,直接短剑一挥,只听南一不知何时抵达他身后,对着他大喊一声,“师兄手下留情!”
公孙云嬅不防他忽然出手,只觉一股剑气威压而来,自己未及运用簪中剑抵抗,顾山雪的一招剑气隔空,便已将她手中两把簪中剑一并齐腰打断。
公孙云嬅大为惊痛,这一双簪中剑乃是她极为喜爱的防身之物,可做暗器,亦可用于交斗,已经戴了五年之久,现在猝然被毁,换谁都会难受。
公孙云嬅顾不得许多,挺身便要上前决斗,却见南一忽然走到二人中间,伸手抵住了她挺上前的肩头,因她穿了一袭绿纱衣,纱衣肩头剪破成两朵花状,将肩头肌肤露出,南一温热的手掌抵在她肩头,公孙云嬅顿感肌肤之亲,心中的气愤竟然一扫而空,双颊直接红透,换做满心羞涩。
顾山雪已做好准备,右手紧握剑柄,她若再上前挑衅,他便要让她知道教训,谁料这姑娘忽然声如蚊蚋,怯生生甜丝丝地笑道:“南大哥,你,你摸到我了。哎~呀~”
卦堂之前的气氛顿时由剑拔弩张变成奇奇怪怪。
南一收回手,转身对顾山雪道:“我寺外的朋友不懂礼法规矩,糟蹋了师叔卦堂前的地面,我待会儿一定好好说教她,让她扫干净这里。还请师兄不要见怪。”
公孙云嬅闻言,立刻出头,对着南一道:“为何跟他道歉!我不信他今日真能在这儿下一场人皮雨!难不成,他想破了我的皮?到时候血珠滴在这里,难道就不算玷污?血迹可很难擦干净。”
见她一副有恃无恐,蛮不讲理的样子,南一由不得蹙眉,沉声对她道:“做错了便是做错了,你山野之人,野蛮惯了,方才无礼在先,岂能仗着别人不敢弄脏这里,便口出不逊。”
见南一生气,公孙云嬅才歪了歪脑袋,对着沉静的顾山雪木木道:“对不起,我错了。”
听她一字一句,毫无感情地道歉,知道她内心不服,顾山雪懒得计较,只是淡淡道:“你亲自扫完这里的枣核,才算知错。我不听你嘴上的假道歉。”
公孙云嬅歪着的脑袋立刻摆正,眼黑缓缓上升,余下眼白如同两双银珍珠,正正经经的一个大白眼,偷偷对着顾山雪翻了又翻。
南一极为认真地看着公孙云嬅:“你不要漫不经心。像你这般得罪人还无所谓,谁能放心你闯荡江湖?师兄既然说了下一场人皮雨,便不会有所忌惮。你可曾听说过,兵不血刃顾三郎,人皮雨落如削面。”
公孙云嬅摇头,“什么顾三郎,我不知道。”
立在公孙云嬅左侧的夺魂却猛然睁大眼睛,以手指着顾山雪,后怕道:“你……你……你是快刀门的顾,顾三郎?”
顾山雪闻言,轻轻拨了拨佛珠,低声叹道:“阿弥陀佛,陈年往事。”
虽然方才猜到,但见他默认,夺魂还是吓得魂飞天外,良久,才深吸口九秋之气,回过魂来。
公孙云嬅年纪尚浅,今年开春才过了十八岁生日,对于十五年前,江湖有名的人皮雨事件,自然是无所闻。
“你不过二十出头。怎么知道,我的事?”顾山雪望着南一。
南一见冷冽如冰雪的师兄终于搭理自己了,由不得轻舒口气,道:“我自使不出功夫后,便深居在家,自己看查江湖秘闻消遣时日,曾在江湖书生们刊载的《江湖血雨秘闻录》里见过关于你的记载。”
顾山雪默默转动佛珠,眼中一潭不变的寂寞,终于掀起了几分波澜,“是么,江湖书生们,是怎么写我的?”
江湖书生——隶属江湖编年史分队,有江湖史笔,江湖史官之称,以执笔江湖显隐事,诉说天下恩怨情为己任,自诩笔底无假事,评人至客观。收录一切大小事,写尽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