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逃兵出现,东面布了许多暗哨,如果惊动了这些暗哨,我们谁也活不了。你们跟我来,咱们从南边绕过去,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天亮前就能逃出去。”
杜千脸上总算露出点笑容,十几名青年,跟在乌祁山身后,悄悄地离开了大营,而他们,也不过是众多逃兵中的一小部分罢了。
延水河附近,流寇大营中的逃兵现象越来越严重,张存孟对此毫无办法。就在他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终于传来一个好消息,刘文秀率领的宜川城兵马终于赶到了延水河,此时农民军在延水河一带集结了足有五万多大军。
张存孟也长长的松了口气,宜川城的大军终于到了,来的也算及时,如果再晚来几天,真的要担心营中的士气会不会直接崩塌。
拖得越久,变数越多,张存孟用力按在桌面上,有些发狠的说道,“命令河边的兵马,明日辰时进攻石桥据点,对官兵驻扎的绵长镇周围发起反攻。告诉他们,成败在此一举,此战过后,要么生,要么死!”说罢,张存孟走到门口,拿起了自己的大刀,大踏步离开。他要去前线,亲自指挥这场战斗。
绵长镇,阳光明媚,四周风景宜人,铁墨神态悠闲的吹着清风,呼吸着四野青草气息。流寇暗中集结兵马,自然瞒不过他的,不过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他对这一战还是很有信心的。
抬头看看日头,已经接近巳时,收拾好心情,朝着远处的帅帐走去,“时候差不多了,看看这位满天星有什么手段吧。”
来到帅帐后,诸将起身行。计划早已经定好,铁墨也没什么多说的,神情肃穆道,“此战流寇集结了五万多兵马,想要从两侧击溃我们。老子对你们只有一个要求,打出我们晋北边军的威风。”
“督师放心,我等自当竭尽全力,夺取胜利!”
周定山站起身来,声音并不洪亮,却异常坚定。
延水河南部,绵长镇以西,茫茫安塞平原上,酝酿着一场旷世大战。
崇祯五年五月二十五,石桥据点西南方出现茫茫黑云,遥远的地方,旌旗招展,刀枪林立,万余名农民军步兵,遮天蔽日,无穷无尽,庞大的压力席卷而来,此时的石桥据点是那么的渺仿佛大海中的破帆船,随时都会被掀翻。大地在颤抖,鸟雀远飞,在这片充满了上死亡气息的天地中,任何生灵都不愿意靠近。骄阳带着初夏的热,视线有些模糊,沐浴在阳光下,却感受不到半点温暖,死亡的冰冷,刺激着每个人的心。
赵鸣九紧紧握着佩刀,刀柄上布满汗水,哪怕经历过无数次生死,依旧抵挡不住扑面而来的压力,如今石桥据点只有一千多名守兵,作为安塞平原的前沿哨所,大战到来,首当其冲。抬头看了看烈日,额头发皱,怕又如何,终究躲不过在这一战。赵鸣九出身卑贱,也正因为卑贱,他更懂得如何活下去。滚滚尘世,凡人皆有一死,若是必死,那就勇敢地迎上去,因为只有怀着畏惧之心,真正的拼命,才有可能活下去。
哐啷,一把长刀划过优美的弧线,泛着淡淡寒光,举起手中的刀,赵鸣九古板的脸上透露出铁一般的刚毅,沙哑而粗犷的声音,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此时的赵鸣九,凶芒毕露,怒目圆睁,“最后的死战,我等将士,出身张北,刀如雷火,攻如迅风,临阵向前,永不后退。举起手中的武器,杀!”
面对遮天蔽日的敌军,潮水般的攻势,个人是多么的渺谁不害怕呢?
许多年轻的面孔,露出恐惧的神情,有的人双手微微颤抖,当据点中响起赵鸣九的声音,他们像是被什么东西感染了,逝去的勇气慢慢回归。突然,据点中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呐喊声,声音此起彼伏,直冲云霄,飞上九天,“杀杀”
据点的大门早就倒塌,一队身着黑甲的战士,目光炯炯的望着前方,他们再无恐惧,再无彷徨。流寇海浪般的攻击越来越近,赵鸣九终于动了,“立盾牌,火枪手准备,三十丈距离后,一刻钟内,把所有弹药全部撒出去,长枪手向前,两翼收紧。”
“嚯嚯”即使面对十倍于己的敌人,士兵们依旧面不改色,值此时刻,谁害怕谁就死得快。战争的号角声终于吹响,漫山遍野的农民军身后,是一名赤着胳膊,身着金色铠甲的男人,他身材魁梧,全身迸发出澎湃的力量,手持两把大刀,胳膊上肌肉虬结。他就是张存孟麾下的第一勇士,外号“地狱猎犬”的杀戮者,他叫马回环,自小臂力惊人,十三岁便名震延水河一带,数年间马回环从一名低贱的喽啰,成长为张存孟麾下第一猛士,成为一名黑虎营的头领。
马回环冷冷的看着远方战场,高大的身躯也是鹤立鸡群。砰砰砰的声音不断响起,流寇维持着密集冲锋阵型,面对蜂拥而来的火力覆盖,无处躲避,转眼间最前方的人就倒下一片。但是,流寇没有停下脚步,甚至连停下来观望一番的心思都没有,他们只能往前冲,因为在他们身后就站着那头“地狱猎犬”。
马回环不仅对敌人凶狠,对自己人同样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