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呢?这钱也太多了。快!快!你拿回两摞去……”
要知道,赶上乐团没有演出任务的时候,张嫱妈妈一个月才挣七十块钱。
对比起来,张嫱一晚上唱几首歌就能挣二百,她们母女就已经很知足了。
天坛书市演上一场能拿五百,更让她们感受到了富裕的滋味,没什么可挑剔的。
何曾能想到宁卫民今天会一下子拿出十万块的巨款砸她们呢?
当然被砸晕了。
她们更加不会想到宁卫民从中能捞好几百万,其实只给了她们一点肉骨头鱼刺。
不过说真的,这倒是不能怪宁卫民耍奸,欺负人家母女。
只能归结于时代造就的客观现状。
要知道,在来之前,宁卫民其实也为付给张嫱母女多少钱犯愁。
因为在他的意识中,明星和经纪人七三开,基本上是娱乐圈日后通行的规则,可见有一定合理性。
具体到这件事上,因为宁卫民还是投资方,他认为自己拿七,张嫱拿三,是一个比较合理分配方案。
如果这样的话,张嫱就应该分得一百二十万才是。
可问题是,这年头国内还没有这样的价钱呢。
宁卫民专门跟冯朝年仔细打听了一下业内行情。
他真没想到,音像出版社录一盘专辑,通常情况给演唱者也就两千左右的报酬。
知名歌手,也许能有个三千到五千。
就是再有名气的大歌星,顶多也就是上万了,绝不会有更高的价码了。
那想想看,他敢给一百二十万给张强母女,人家可未必敢收啊。
弄不好真能把人吓出好歹来,惹出没必要的麻烦来。
所以思来想去,他也就只能委屈委屈自己个儿,受累多拿一点吧。
而这十万块,就是他认为张嫱母女虽然会受到点惊吓,但又不至于吓坏,而且还能让他把一切竞争者排斥掉的价码。
果不其然,在宁卫民好言宽慰下,张嫱妈妈从惊恐万状,言语失态,转为感激涕零,喜不自胜后。
在收下钱的同时,就不打自招了。
“哎呀,要说这钱呀真是好东西啊。如今我们家开销不知不觉就大了,正有点手紧呢。还是你讲良心,为人厚道。你是不知道啊,那些求着我们录音的音像出版社才肯出几个钱?就那云南音像,口口声声说绝不会有人比他们出更多的钱了,结果让我们录两盘专辑,总共才肯出九千。幸亏你提前提醒过我们,否则我们不了解情况,怕还真要上他们的当呢……”
瞧瞧,这么一比较,宁卫民在这场摆烂的比赛中,完全是以压倒性的优势胜出。
简直成了完美无缺的大好人了。
但这还不算,最后的最后,宁卫民还有一个“黑”字能用呢。
这小子趁热打铁还许诺了额外的三条,算是玩了一把心计,把张嫱母女给彻底套牢了。
一,就是拿出国当诱饵。
宁卫民许诺一旦自己在日本把店开起来,摸清楚那边的情况,就会把张嫱和她的妈妈也给办出去。
人所共知,日本的流行音乐水平在亚洲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他的意思是,母女二人玩玩乐乐的同时,张嫱也能学习借鉴一下日本歌星的舞台技巧和包装方式,增强自己的实力。
关键是,他们可以花钱在日本给张嫱买歌翻唱,这样就不缺原创歌曲了。
还能租用人家先进的录音棚,聘请当地的乐队灌录磁带。
这些都是可以直接提升张嫱磁带制作水平的。
也就有效保证了张嫱的歌唱事业的生命力,能让她的演艺事业走得更长远。
二,就是丰厚的报酬当诱饵。
宁卫民还告诉母女二人,说无论国内国外,其实明星靠演出挣钱都发不了财。
明星主要的挣钱渠道是靠拍广告。
国内虽然还没有这样的先例,但他手里是有一定商业资源的。
如果母女俩还想挣钱的话,他马上就能让天桥百货商场的“香榭丽舍”女装,聘请张嫱作为代言人,拍摄一些商业广告。
劳务费还是十万。
如果母女二人没意见的话,过几天,他就让“香榭丽舍”派人来跟他们接洽,把合同签了。
三,就是实现电影跨界的诱惑。
宁卫民还说,张嫱减少采访和演出,固然是必要的措施,但也不能让她这半年真冷了。
所以他跟正在拍电影的陈培斯联系了一下,打算让张嫱去试镜。
如果可以,就让张嫱演陈培斯剧中的妹妹——三丫。
这样的话,这部电影明年上映的时候,就能把张嫱这半年失去的人气一举弥补回来。
想想吧,这三张大饼画的。
论是张嫱的妈妈,还是张嫱,谁能拒绝的了?
只要她们答应下来,这后半年,张嫱可绝对没有时间再去干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