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厮。”
福王远在福州,手中拿着十二封急报,有八百里加急的有飞鸽传书的,几乎是将战场的信息以最快的速度传递到了他的手中。
当看到宋北云的路数时,他却是哑然失笑,他的战术真的说不上好,但有时候不羡慕这帮狗天才是真的不行,因为即便是最烂的战术在合适的时机里也能发挥出超乎想象的能量。
宋北云这个家伙,也许什么都是稀碎,但对时机的把控和对整体大局的掌握却是让人羡慕不来的,他的着眼点绝对不是当前的战场,而是整体战局。
他同时关注多个战线上的运转,把己方的节点和对方的节点掐得恰当好处。
就比如他那一场夜战八方,其实从战术层面上来说,他执行的一塌糊涂,如果对方稍有准备,这边就会被打得满头是包,甚至可能被人一波打崩掉。
但他恰恰就盯死了宋军绕后,金军极需回防的那个点,二十多万人的紧急命令必然不可能会是从容有序的,忙乱中就会忽略很多东西。
也许他们防备了辽国边军的突袭,但却没有想到宋北云的不讲武德,也正是因为他的无所不用其极,导致第一轮攻击之后金军的阵脚完全崩了。
不过真正让福王赞赏的却是他之后的行为,他并没有因为得手的胜利而冲昏头脑而是立刻重新布置防线,防备敌人有可能的反扑,把剩下的战斗交给另外一线的兄弟部队。
年轻人能稳得住已经很不容易了,能稳成这样更是极少见的,他也许不是个将才,但绝对是个帅才。不光是沉着冷静,还有就是对死亡看得并不那么重,从他用兵就能知道,他其实并未将士兵当做人来看,这一点很贴合慈不掌兵的古训。
合上战报,福王倒是长叹了一声,小兔崽子这些年的成长让他甚是欣慰,终于这大宋不再是靠着几个垂垂老矣的人在撑着了。
而与此同时,在金国和草原的战线上,宋辽联军都多多少少吃了一些小亏,辽国那边因为纵深线有些长了,士兵疲惫不堪,金国那边则是因为金国回过味来了,开始集中大规模兵力开始围剿了。
特别是宋军在金国的战斗,很辛苦。但这却都是宋北云预料之中的,他并没有因为战斗很艰苦就让人回撤反而是下达了死命令,就是不管如何一定要阻止金国的两股军队形成合围,哪怕打到最后一个人,都不可轻易撤下防线。
战争嘛,本身就是很残酷的事情,这里头一定会有楚楚可怜也一定会有血肉横飞,不过没办法,毕竟有些目的不管是不是政治上的,战争其实都是难以避免的。
对辽国是这样对宋国也是这样,这场战争是必须要的,因为现在两国的内部局势并不是很稳定,而且这两个之前都被打到稀碎的国家也需要一场名为战争的补考来让他们重新拿回在外交领域的话语权。
尼克松不是说过的嘛,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永远不要期望在谈判桌上得到。
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辽国相对好一些,宋国这些年可是一直被按在地上摩擦的,人家金国使者到宋国来趾高气昂的态度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所以这一战不光要打出威风,更重要的一点是重塑整个大宋的军魂。一扫以往除了少数几只精锐能打,其他都是废物的局面。
包括弃用三十五岁以上的将领和全新混编重组的部队都是为了这个目的。
“说实话。”
这日晚上,小宋坐在燕长城上,面前摆着酒肉,对面是一身便装的金郎,两人一边赏着中秋月一边喝酒聊天,秋风倒也是飒爽,吹散了旧日不散的暑气,整个人都神清气爽。
“我不喜欢打仗。”小宋靠在长城上眺望远方,只觉一阵雾茫茫:“喜欢战争的没脑子,忘记战争的没良心嘛。可是怎么办呢,每每想到中原大地岌岌可危,我其实就挺难受的。”
“我与你不同,若是不打仗,我便没了意义。”
小宋看了他一眼,只是笑笑却没说话,兀自看着天上明月却也是不做声。
“佛宝奴可还好?”
“好的很。”小宋转过头看着金郎:“为什么不问你的小情娘。”
“哈哈哈哈哈不好问不好问。”金郎摆手笑道:“等过些日子再出使一趟宋国吧,好好训斥她一番。”
“其实我觉得女人还是离政治远一点,哪怕是佛宝奴。”小宋摆手道:“她们玩不明白的。”
“那你那位妙言呢,我觉得她的手腕雷厉风行的很,远不是一般男子能比。”
“那可是妙言啊,老兄。”小宋无奈的摆摆手:“她能把你们玩得连渣都不剩。”
而正说到此处,远处换防的号角响起来,深沉悠远,恍惚间小宋感觉自己又经历了一次时空的穿越,去到了更早之前的年代,那个八百铁骑封狼居胥的年代。
人嘛,哪能没点热血呢。不过小宋也知道自己不适合蹲在前线大喊冲锋的人,他不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