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4章 由殷通牵扯而出的任官回避制度  朕的大秦不可能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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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行乡里,甚至有条件、有本事和朝廷叫板,成为朝廷推行统一政令的严重障碍。”

“这在这一次的土地改革之中,已经完全彰显,郡县制度虽然很少的遏制了这一现象,但是,朕认为还远远不够!”

“郡县制度的推行,志在分解乡土之情,架空各地宗族的力量。二是抽离地方精英,使其无法发挥啸聚一方的功能。在三年前,朝廷下令:从天下各郡县迁徒二十万富户于咸阳,也是为了削弱地方精英的力量。”

这一刻,嬴政在解释,但是这份从容之中,透露出的意思便是坚决,必须要推行。

“任官回避制度,是为了防止裙带关系滋生、抑制盘根错节的地方势力,朕将之分为:籍贯回避、亲属回避、职务回避以及国考回避四类。”

“所谓亲属回避,位极人臣的三公九卿,他们的子孙不得在京畿地区任要职。有大功以上的亲属关系的,如祖父和孙子,不能在同一部门任职。”

“职务回避则是指朝廷官吏的亲属,不得担任监察官和谏官。”

“至于籍贯回避便是指,县令,郡守等官吏不得在出生地,家族所在郡县为官,同时但凡大秦官吏皆在一郡县任职五年,便不得继续在当地连任,必须要平迁其他郡县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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