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上看,郑和下西洋与各国贸易的主要形式是“朝贡贸易”,实行“厚往薄来”的政策。在与海外各国的朝贡贸易中,明朝廷更在乎的是满足象征性的宗主权所带来的政治荣耀,而不是获得丰厚利润。这种“厚往薄来”的贸易政策,违反了经济规律,必然难以持续,最终导致国库亏空。
史称郑和下西洋“所取无名宝物不可胜计,而中国耗废亦不赀”。一方面非均衡贸易换来的宝物不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国库收入,另一方面支撑朝贡贸易体系的下西洋活动却耗费巨大。
这种完全违反商业规则的“朝贡贸易”,贸易规模越大,明王朝的负担就越重,最多时有十六国使臣一千二百余人同时来朝,成为“旷古未有”的盛事。不堪重负之下,朝廷甚至不得不以限制次数和人数来减少某些国家的朝贡贸易。郑和下西洋船队庞大,官兵众多,每次出使都要馈赠西洋各国许多珍贵礼物。西洋朝贡使者来华,明朝廷也要大量赏赐,价值远超其朝贡物品。西洋各国的贡品都免费提供给皇室、贵族享用,而没有进入商业轨道,没有任何收益。
对于下西洋的船舶,明人罗懋登说,“这个船数又多,制作又细,费用又大,须是支动天下一十三省钱粮来,方才够用”。史学家黄仁宇推算,永乐年间郑和下西洋所花费白银约在600万两以上,而明中叶朝廷每年国库收入仅300余万两,下西洋花费相当于当时国库年支出的两倍,这还不包括各地造船支出的费用。据计算,每艘宝船造价000至6000两,建造和修补一艘船平均需要1600两银子,每次远航各类船舶有200多艘,仅造修费用就需要银子数十万两。
船队在海外每到一处,不是“开读赏赐”,就是“赏赐宣谕”。
“赏赐”分为两类:一类是无偿馈赠给国王、王室成员以及大小首领的;另一类是对西洋国王“贡献”物品的“回赐”,而“回赐”之物往往在贡物本身价值的十倍以上。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导致国库日益空虚,明朝纸币宝钞不断贬值。
洪武八年(137)发行大明宝钞,其后虽也有贬值现象,但尚不严重。自郑和下西洋以后,明朝政府大量印发钞票以填补所需费用,结果至郑和去世的宣德八年(1433),大明宝钞贬值近330倍,形同废纸。民间拒用宝钞,专以金银、实物作交易,官府只好放松用银禁令,银钱公开流通。大明宝钞原为明朝赏赐朝贡者的主要赏赐品,在国外信誉卓著,“华夷诸国莫不奉行”,而后却因宝钞不断贬值以致再用宝钞偿付外蕃来贡时遭到拒绝,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明朝经济实力的衰落。
此外,倭寇的侵扰和葡萄牙、西班牙等欧洲殖民主义者侵略东南亚是停止下西洋的外部原因。明初国势强盛,海防巩固,倭寇祸害较轻;到明中叶,由于国势式微,海防松弛,倭患愈演愈烈,东南沿海各省无不受其伤害。倭寇甚至深入内地,郑和下西洋的大本营南京、太仓、长乐等地也常遭倭寇洗劫,可见事态之严重。与此同时,东南亚、南亚一带的国家和地区相继沦为葡萄牙、西班牙的殖民地,昔日宁静和平的万里海疆,已被刀光剑影、隆隆炮声所代替,海盗船横行无忌,到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郑和下西洋时代的和平环境荡然无存。为打击倭寇海盗,明官府垄断海外贸易,严禁私人海外贸易的发展,实行海禁政策,私自出海贸易将被处以极刑。因此,海禁政策也成为明中叶后停止下西洋的原因之一。
郑和远洋航行未能持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根本原因,在于郑和航海事业的兴废完全依赖和取决于封建专制的皇权。当明成祖朱棣和明宣宗朱瞻基出于政治需要,决定派遣船队下西洋时,郑和统率船队出使西洋;当明仁宗朱高炽下诏停止下西洋一切行动时,郑和只好率领下西洋官兵守备南京。每次改朝换代,皇权易手,都可以决定郑和航海事业的命运,令行则行,令停则停。作为明朝航海事业的领军人物,郑和自己完全不能作主。如历史学家郑家馨所说,从表面上看,郑和船队每次出海“云帆蔽日”,浩浩荡荡,但从本质来看,却是“孤帆远影”。
自郑和下西洋后,中国再也没有大规模的远洋航海活动,且实行严格的“海禁”。
在郑和离去三年后的忌日,南京南郊牛首山南麓,郑和的衣冠冢处,出现了三个身影,两男一女。
为首的男人,一身青衫,儒袍纶巾,看不出年轻,说二十来岁亦可,四、五十岁也无妨,平淡的眼神中不时闪现出点点晶莹,俨然内、外功已趋化境;另一名男子,二十岁左右,圆脸,一副朝气蓬勃的样子,与一旁前凸后翘、满是妇人韵味的圆脸女人,很是相似,一看便是一对母子的模样……
这三人,正是王九、任罄带着早已结束工部实习期满、已分配至刑部、是刑部云南司主事的王守仁来到郑和衣冠冢处为郑和祭奠……
王守仁看着自己的父亲王九,问道:“父亲大人,您真的确定要辞去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