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也不能说太亏。
只是在两个星期之后,小乔治将自己拟定的法案稿件交给议会审核的时候,摩托车协会去发现,这个法案和自己预想的似乎有些不同。
在摩托车协会的预想中,这是一个彻底禁止特斯拉这样的电动车在主干道上路的法案。
可是当这个法案草稿真正出现的时候,却发现禁止的是,最高速度在40公里每小时以上的两轮或三轮车。
换句话说,只要最高速度在这个范围以下的两轮或三轮车,就依然可以在主干道上面行驶了。
用发布这个法案的小乔治议员的话来说,很多东西是不能直接一刀切的,要充分考虑民众的需求。特斯拉的那起案件之所以会如此惨烈,主要原因是因为速度太快了。
那么只要速度降下来,危险性就会大大降低。如果当时双方是以40码的速度撞上的话,那不会有任何生命危险,顶多就是擦破一些皮而已,双方得安全既得到了保证,又可以让民众自由使用交通工具的权利得到保护,自由不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