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锦还乡,当然要表示表示。
方浩在鹏城的时候就已经给他父母买了衣服,每个人还买了一台最新款的菊花手机,给他母亲买了一对金手镯。
在这里主要是给他父亲买几瓶贵一点的酒。
红酒就算了,村里人不喜欢这个,买贵了也不知道到底贵不贵。
买的是两瓶茅台,两瓶五粮液。
然后,又买了两条软蓝芙蓉王,两条软装中华。
这一点烟酒,就是大几千没了。
以前方浩绝对不会做这种事情,一是买不起,而是觉得没必要,都是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
可是现在,他觉得只有这样的礼物才配得上现在的自己。
能够猜想得到父母收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肯定会责怪他浪费钱。
但是,也能够猜想到父母在外人面前或有意或无意的展现这些东西的时候,那一定是非常满足的。
为了那些满足感,这钱就花得值了。
扫货完毕,顺便嗦了碗粉,这才去车站等车。
上午九点半,去他们县城的车出发了。
买下机票的当天,方浩就打电话回家,告诉他父母他会在过年前一天回去,还会带着女朋友回去,把他父母高兴得不行。
在车上的时候,方浩就接了他妈十几个电话,时不时的问到哪里了。
到了县城,没有等回村的中巴,就在车站外叫了一辆出租车回村去了。
从县城回村只有二十多公里,用不了几个钱。
最主要的是在这地方也不用怕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