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章 有了!  我真没想当救世主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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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模糊情节,让他来背也背不出来。

照着模糊的情节勉强写小说?

别开玩笑了,那么多字,写小说多累,换到现在这个时间段还不一定能红,投入产出比太低了。

再者,就自己这破文笔,自个看着都辣眼睛。

陈锋很有自知之明,起码目前的他不是这块料。

剧本也同理。

至于开发游戏就更荒诞了,那个投资额也不小,以当下的科技水平,也开发不出他曾经玩过的那些高端游戏。

所以,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最简单的,变现最容易的,正是抄歌。

只可惜陈锋不是搞艺术的出身,以前从未学过音乐,

哪怕那些歌他都听了很多次,但现在也就是能勉强回忆起部分旋律,断断续续的哼哼几句,还走调。

但总得要试试。

陈锋制定了个计划表,先挖空心思去回忆印象最深的歌曲,同时学习基本的乐理,尝试用最简单的曲调把歌曲尽可能还原。

这个过程当然很难,但他比起一无所有的普通人,脑子里至少多了些朦朦胧胧的歌曲成品。

抄歌还有个不能忽视的好处。

毕竟楼上就住着钟蕾。

现在大家还是陌生人,接近起来才这么困难。

可如果变成了志同道合的同志,你就不会那么凶残了吧?

大家又是上下楼的邻居,又能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岂不美哉?

陈锋也不睡了,从床上蹦起来,打开电脑奋键疾书。

他决定把记忆最深刻的歌里最核心的,能张口就来的重要歌词写下来,先哼两遍免得回头忘了。

十分钟后,他看着面前的七八句歌词,僵住了。

我怎么抄歌不知不觉也抄上她了?

歌名《乏味》。

这是钟蕾的早期作品。

歌词和曲调都很稚嫩,只不过在她奇妙的声线与完美的情绪爆发唱腔演绎下十分打动人心。

这首歌的创作水平不高,能造成影响力,全靠歌手本人唱得好。

当初陈锋第一次听时,似乎被唱出了作为现实生活中一个卑微凡人的落寞与孤独。感触很深。

没想到时隔大半年后,他第一首想起的就是《乏味》。

难道我第一首要抄的就是钟蕾的歌?

会不会有点过分?

她会不会已经写出来了,只是没发表?

等等!

如果她现在还没写出来,将来会写,那么是否这首歌代表了她在接下来某个时期内的心境?

我如果写出来又给她唱,应该能让她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吧?

她会把我视为知己?

到时候她唱我的歌唱红了,她到底是感激我还是该恨我呢?

坦白讲她应该恨我,但谁让你动不动就对我横眉冷对的?

还有,她似乎才刚搬来,应该是才退学没多久。

现在她都是晚上出门,早上回来。

她看起来不是喜欢泡吧的性子,那么结合她的履历,她是在酒吧当驻唱?

她在酒吧唱了一段日子的歌之后,对生活感到厌倦,所以才写下这首以酒吧为故事背景的《乏味》?

那么她现在肯定还没写这首歌!

陈锋开动脑筋,展开堪比柯南的推理能力,疯狂分析状况,还真给他歪打正着的猜中很多东西。

所以我现在开始写,过几天就给她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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