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4章 是女强人,也是恋爱脑!  三清山开客栈,每周签到随机奖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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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巧的很。

林国霞和李暮婵是同龄人,今年都是43岁。

不过……

两人的状态,可一点儿也不像是同龄人。

林国霞常年操劳,再加上疏于保养,她现在的状态跟绝大多数43岁的女人一样。

身材开始走形,皮肤变得暗淡无光,松弛,鱼尾纹,抬头纹,小肚腩……

43岁女人该有的样子,她都有。

李暮婵从来都是一个十分精致的女人。

除了最近这两天跟林喆在一起的时候放纵了些。

她几十年如一日的自律。

每天早晨晨跑,下午游泳,晚上瑜伽。

并且在饮食方面,也都是摄入一些优质蛋白。

一周去美容院做三次保养。

每月在护肤和保养方面的花费高达五六十万。

当然,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有钱有闲”的基础上。

没钱,什么都别想。

同样是43岁的年纪。

李暮婵的身体年龄和状态,比那些二十五六岁的女孩儿还年轻,且更具活力。

去年在饶市举办的一场马拉松,李暮婵全马PB是3小时48分。

虽然跟国内那些顶尖的马拉松选手还有不小的差距。

但在业余马拉松选手中,她这个成绩也算是非常强了。

在她这个年龄段也妥妥的精英级跑者了。

体能杠杠的。

林喆每次跟她打扑克都是前半程猛如虎,后半程直接躺平给她当马骑。

李暮婵的状态简直就是现实版的小龙女,神颜常驻,永葆青春。

最近这段时间,黄粱枕加十全大补汤,再加上爱情的美满。

李暮婵整个人更显的神采飞扬,就像是开启了逆生长模式一样,变得更加的年轻漂亮。

她跟林喆走在一起,如果不差两人身份证的话,还真没人能看出来两人的年纪相差那么大。

抛开年龄不谈,两人走一块儿还是挺般配的。

林国霞现在也越看李暮婵越觉得她跟自家侄子有“夫妻相”了!

感觉自家侄子要是能娶个这么漂亮,有气质,还这么能干的媳妇儿,貌似也不错!

“哎呀暮暮~你怎么还亲自下来了,我这面子也太大了!”

林国霞笑呵呵地跟李暮婵打声招呼,内心对她的好感度再次飙升!

李暮婵一个小小的举动,给林国霞提供了巨大的情绪价值!

人家一个公司老总,亲自下楼来迎接自己。

自己这面子可太大了!

当然,林国霞也知道,自己99%的面子都是侄子给自己挣来的。

光是凭自己的话,甚至都接触不到暮暮这个未来侄媳妇儿这个层面的人。

“霞姐第一次造访我们公司,我当然得亲自下来迎接你啦~”

李暮婵说话的同时脸上带着热情的笑容,走到林国霞身边后很亲昵的牵住她的手。

这个举动再次让林国霞心里一暖,感觉两人之间的距离又拉近了几分。

她现在恨不得让李暮婵早点儿嫁进林家的大门给自己当侄媳妇儿了!

这么漂亮,身材又好,气质又好,性格又好的媳妇儿,打着灯笼都不好找啊!

“哎呀暮暮你真是太客气了。”

“你能给我介绍那位田总,小姑都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

林国霞自称小姑,也算是表明自己对李暮婵和自家侄子的态度了。

她现在是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反对了,内心只剩下祝福。

“霞姐您太客气了……”

李暮婵听到林国霞自称“小姑”后不禁眼前一亮,感觉自己的付出都“值回票价”了。

林国霞笑着开玩笑道:“还叫霞姐?”

“小姑。”

李暮婵改口改的很是丝滑。

丝毫没觉得叫一个同龄人小姑有什么不好意思。

一双漂亮的眼眸内满是欢喜的神色。

“欸~这就对咯!”

“我们小喆能找到暮暮你这么漂亮又有本事的女朋友,是我们家祖坟上冒青烟咯~”

林国霞笑着感叹一句,越跟李暮婵接触,她对李暮婵越是喜欢。

这会儿她已经认可了李暮婵这个侄媳妇儿了。

“遇到林喆,也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一提到林喆的名字,李暮婵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的灿烂,内心世界也一下变成了粉色。

跟林喆在一起的这两天,是她这辈子最幸福,最开心,也最舒服的两天。

她对林喆的感情也日益升温,一日比一日更加深厚,更加强烈。

压抑几十年的情感在林喆身上找到了爆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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