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安德鲁兹写出第一本《巫师》小说后便一炮而红。
早年也有一家游戏公司找到过他,希望将小说改编成游戏,并为此支付了4000美金的版权费。
结果那款游戏后来连影都没见到。
听说就连游戏公司都倒闭了。
后来他的小说还被改编成电视剧,但因为制作水平有限。
电视剧最终收视率和口碑双扑街。
所以当安德鲁兹听到陈歌提出游戏销售后的分成计划时,才会勃然大怒。
因为他根本不觉得《巫师》能制作成游戏。
如果游戏制作失败,他自然是一分钱也得不到。
你们居然想白嫖!
直到听到陈歌让他出个价时,安德鲁兹才逐渐安静下来,思考自己究竟该要多少钱才好。
1948年生人的他,对电子游戏的印象还停留在像素时代。
完全不觉得那种东西有什么好玩。
也不觉得有人会购买这种东西。
要是陈歌告诉他自己是个玩具厂商,并当场掏出一套桌游棋子出来,说不定他还能考虑一下分成的方案。
现在嘛……
上一次改编游戏的版权卖了4000美金,但那毕竟是二十多年前的价格。
现在的话,翻个倍吧!
“9500。”
由于害怕要价太高吓跑顾客,安德鲁兹甚至都没敢开价一万元的整数。
这是他以前做高级销售时学到的技巧。
哪怕只差一美元。
9999和一万美元听起来的感觉也是不同的。
为了防止陈歌听不懂,他还特意用手指比划出9和5两个数字。
但是由于东西方对于数字的手势同样差异巨大,陈歌还是把目光投向了翻译:
“9500万美元吗?”
“虽然确实不便宜,但也不是不行。”
“陈先生您搞错了。”翻译纠正道:“不是9500万,而是9500块。”
“安德鲁兹先生只开价9500美元。”
陈歌:“啊?”
无法相信自己耳朵的他,要求翻译重新确认价格数字。
面对翻译的反复确认。
安德鲁兹有点心虚。
我…要价高了?
果然就单纯的翻个倍,只要八千好了。
但此时如果同意降价,会让对方坚定自己的想法,认为他的作品不值那么多钱。
从而很可能会再次要求降价。
过往的销售经验告诉他,此时必须咬死价格。
同时安德鲁兹也不希望自己的心血被贱卖。
因此他十分确定的说道:
“就是9500美金,少一分都不行!”
从翻译那里听到确认的陈歌重新打量起面前的屋子。
这是一栋典型的老式东欧民居。
房间内窗户不大,墙体很厚。
除了一台电视机外,几乎没有什么现代化电器。
甚至连空调都没有。
靠墙的书架上,摆放着上个世纪出版的书籍。
泛黄的纸张说明它们的年纪可能比自己还大。
安德鲁兹很明显不知道如今的游戏行业是什么样,更不知道自己是谁。
他不知道《巫师》一旦完成游戏化改编,将会有数亿甚至数十亿美金的收益。
这种问题是讲不通的。
他的思维,受限于他的人生经历和见识。
说得太多,只会让他觉得自己是骗子。
从而拒绝掉整桩交易。
自己当然可以现在就用区区9500美金,购买《巫师》系列小说的完整版权。
即便波兰法律确实拥有在收益差距巨大时,可以申请追加金额的条款。
但且不说跨国版权官司的难度。
就算以十倍的比例追加金额,也只需要不到十万美元就能打发掉。
只需要承受一点点道德和良心上的谴责。
自己就能将老爷子一生的心血,合理合法的打包带走。
对于一个合格的商人来说。
甚至一点道德压力都不会有吧。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我又没偷没抢。)
(一切商业行为,都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合约之上。)
如果是自己熟知的那几个大公司一定会这么说。
索性!
自己的老板是裴佩佩。
是个有些天真的好女孩。
自己如果真的只用9500美元就把《巫师》的版权抱回去,裴佩佩一定会生气吧。
“好吧,老爷子!”
陈歌仿佛被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