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火焰是纯粹灵力凝聚而来,里面还蕴藏着一丝太阳真火。
对于烈鬃马来说,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绝佳口粮!
它大快朵颐,将几团火焰吸收殆尽。
这才满意地打了个响鼻,自行回到了马厩。
次日清晨。
陆远收拾好行李,告别风怀安等人,准备正式外出历练。
当他走到村口时,却发现所有族人都在此地等候已久。
年仅七岁的风铃,脸上满是不舍的陆父陆母,白发苍苍的风怀安,还有幼时经常让他去家里蹭饭的邻居跟族人都来了。
所有汉子跟妇孺老少,看向陆远的眼神中,都带有浓浓的感激跟尊敬。
他们虽然不知道石龟部落的事情。
但所有人都很清楚。
正是因为陆远,他们才能过上顿顿有饭有肉的好日子,不必再饱受饥饿跟穷困的折磨。
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报答陆远,只能将这一切都牢牢记在心里!
“小远,你这次出门,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这是婶婶帮你准备的兽肉跟干粮,你要是路上饿了可以吃点。”
“大荒通常都是以物换物,我这里还有些碎银子用不上,你带在身上以防不时之需。”
“这是你五叔当年结婚时留下的一坛陈酿,可以帮你提神解乏。”
所有族人都将自己家最珍贵的东西拿了出来。
当陆远看到一个壮汉将一坛酒,强行赛到自己手里时,心里半是苦笑半是感动。
大荒粮食匮乏,而酿酒需要耗费大量粮食。
因此对于许多普通人来说。
他们这一辈子,都未必能喝上几次酒。
而陆母也红着眼睛,捧着几件叠好的丝绸衣服走到陆远面前。
“吾儿长大了,你身体长得快,娘亲帮你缝了几身衣裳。”
“你在外面一定要吃好睡好,千万别苦了自己。”
陆母絮絮叨叨地叮嘱道,看着他差不多跟自己一样高的个子,欣慰地用粗糙大手摸了摸陆远的脑袋。
陆远看着陆母手里的衣裳,以及她手指上密密麻麻的针孔,心里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
大荒一向都是粗衣裹体,衣服结实耐穿就行。
但这几套衣服都是用上好绸缎缝制而成的。
显然陆母担心陆远穿得寒酸,会被人瞧不起,所以才连夜赶制出了这几件衣裳。
只不过大荒纺织技术落后。
哪怕陆母尽可能做得精致,但仍然显得有些粗糙,没办法跟大庭国的锦衣华服相比。
“阿娘,阿爹,你们也保重身体。”
陆远很是不舍道。
随后在所有族人的挥手目送下。
他翻身上马,驾的一声,冲向远方。
不过脾气一向暴烈的烈鬃马,这次却特意放缓了脚步。
让陆远有更多时间,与部落族人告别。
等走远了,陆远回首看去。
只见那座他生活了五年的小村庄,此刻逐渐变小模糊,最后变成一个小黑点,彻底消失在了视线中。
“走吧。”
陆远叹息一声,平复心里所有情绪。
得到他的命令。
慢悠悠走着的烈鬃马,顿时撒开蹄子,在蜿蜒山路上狂奔起来。
当他们穿山越岭,准备横跨十万大山时。
陆远才终于明白一向精打细算的风怀安,为何会舍得花费五十万斤粗粮买下这匹烈鬃马。
因为烈鬃马的确很不凡。
除了脚力惊人外,它的灵觉也很敏锐,能远远避开许多凶猛异兽。
而且它自幼生活在深山中,哪怕再险峻陡峭的山路,在它脚下都如履平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