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陈家母子看不透县令和衙役们隐晦的偏袒,还在企图模糊焦点,偷换概念,切词狡辩,之前街头的口角不过是出于误会。
误会?谁跟你误会?
想趁机讹钱!既然如此,那就来吧!
林家姐妹眼里燃烧起了熊熊烈焰,说之前街头口角是误会,那他们母子状告林家姐妹趁夜摸进他们家,“咔嚓”了陈有田,人证物证呢?
这不是误会了吧?
拿出来证据来,否则,他们就是蓄意构陷。还有,把她们大姐还给她们,从始至终一直没让她们大姐露面,她们合理怀疑陈家人宠妾灭妻,怕是要给她姐安上一个因病亡故的结局。与其再留在陈家被践踏欺凌,不如两人和离吧,省得你们陈家花心思除掉大花姐,给贱妾腾位置。
“住口”陈有田终是忍不住喝止,再让林家妻妹说下去,他怕是要从苦主原告的位置拉下去,强扣上杀人害命的罪名了。
但陈有田以为自己是谁,一声大喝就能止住悠悠众口?
在场的众人忍不住随着林家两姐妹的引导思索起来,是啊,这对姐妹说得虽然有点离奇,但逻辑上却是说得通的。不然怎么从头到尾都没见到正妻的人呢。
陈有田说到底也不过是死读书的类型,童生考的多是基础知识,考出来的名声最多只能用来糊弄糊弄一些无知妇孺,或是对读书人有着天然好感的老百姓。
真正能活学活用,还得看后头的秀才、举人、进士乃至状元、榜眼、探花。
只看陈有田屡考屡败,屡败屡考,就知道他的水平也就止步到死记硬背的童生了。
县令看了眼林家姐妹和她们身后跪了一地的林家人,摇了摇头。
这两姐妹可是够狠的,三言两语的,就给陈家人按得死死的,若是不能洗脱污蔑她们的名声,以及,并无宠妾灭妻的行为,否则,不止童生之名被革除,还得杖二十以儆效尤。
陈有田这下才知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多疼。
陈家母子二人张了张嘴,百口莫辩,就算他们绞尽脑汁都没想出来一句合适的反驳来。
并且,最重要的是,他们确实有意要换个儿媳妇,可林大花真不是他们杀的,是死在宅子坍塌之下,这让他们怎么交人?
最后在县令的再三施压下,他们母子瑟缩了一下,打算耍赖到底,反正就是不能承认他们杀了林大花。
怎么说这些年的书读的还是有那么丁点用的,做为读书人,对律法应该很清楚,一旦认下,光是蓄意杀人的罪名立马板钉钉。
于是,说来说去,最后陈家母子咬死了林大花在逃荒时,抱着小麦子不知被其他难民冲散去了哪里。而那个妾室也是在路上遇到,救了她一命,人家以身相许,这才勉强收了房。
林家姐妹不禁乐了,就这点水平,还敢跳出来在她们面前蹦跶,活腻歪了不是?
林家姐妹就抓着这一点,说既然陈家人看重妾室,在大姐不在的时候让妾室鸠占鹊巢,那便和离。大姐和麦子他们林家人自己找,找回来也自己养着,不想再与陈家有瓜葛。
陈家人怎么可能放过林家呢?若说是以前的林家日子过得紧巴又落魄,他们巴不得离林家远远的。可如今林家日子明显好过了,他们能放过?
当然是不可能啊!
但是,不能又怎么样,谁让陈家人自以为是,爱卖弄小聪明,将把柄稳稳送到林家人手上。
再加上县里有意偏袒,污蔑他人视为品行不端,童生功名肯定是要革除,这是毋庸置疑的事。
在这基础上,若是林家人坚持要反告陈家污蔑构陷,陈有田及其母还得罚二十大板以及罚银。
这还是没算上林家人再告陈家宠妾灭妻的恶行,若真把林家人逼急了,要他们把林大花交还回来,再赶走妾室,陈家人肯同意?
指定不能呀。
陈有田如今可是个阉人了,没见今个在公堂上讲话扭扭捏捏,尖声细气的,就这么个不男不女的玩意儿,别说他连童生的功名都没了,就算是有,怕也没有好女儿家看得上他了。
真为了个被压在废墟下发烂发臭的林大花,把能照顾人的妾室赶走,陈母往后还不得当牛做马累死。
所以,再三权衡下来,婉婉说什么都不能赶走,那便只能在别的条件上妥协。
县令适当开口调和,给了陈家人就坡下驴的机会,陈有田再是不甘,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了与林大花和离一事,甚至就连跟着妻子一同“失散”的小麦子,也都在和离书上写明判给前妻。
做为交换,大宝就判归给陈有田,算是给陈家留下一丝香火延续。
林家姐妹两痛快的答应了。这也是于前日看出了大宝黏着小妾的行为,招了林家姐妹的厌恶。
自己亲娘不惦记,黏着个上不得台面的玩意,都不知道该说那孩子没长脑子,还是知晓自己亲爹看上妾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