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如的丈夫捆绑在一起。
嫁了人就没有自由身了,女儿想将母亲带走,从魔窟中解救出来,那是门儿都没有!
走投无路的竹凤娥,带着遍体鳞伤的母亲,在极度的痛苦绝望下,来到了河边想要自尽,寻求解脱,她们抱在一起哭诉,说完一句“来世再续母女缘”后,便齐齐跃入了河中。
但苦命的母女俩竟然没有死成,只因一个打马而过的游侠出手相助,将她们从河中救了上来。
在听完她们的一番凄惨遭遇后,那个游侠是义愤填膺,直接带着她们杀到了衙门里,差点把那块“明镜高悬”的匾额都掀翻了。
县令老爷闻声赶来,气得吹胡子瞪眼,正喝令众人拿下那个狂徒时,却忽然从四周跳出了十数个暗卫,将那位游侠同竹凤娥母女团团护住,不让捕快们靠近分毫。
小小的县令当即傻了眼,那位游侠也不遮掩,直接亮出了一块刻着龙纹的令牌,他竟是当今圣上,扮成游侠微服私访,体察民情,这狗屁县令是正好撞到了他手上!
之后便是大快人心的翻案,小木匠被放了出来,皇帝身边最好的神医将他的手骨又接好了,而那臭酒鬼则将衙门里所有酷刑都受了一遍,奄奄一息地被关进了牢中,皇帝还让竹凤娥母女亲自下到牢狱里,对那臭酒鬼动刑,将她们过去多年所受的毒打十倍还之。
竹凤娥母女却说不愿脏了自己的手,她们跪在皇帝面前,只求能够跟这臭酒鬼彻底脱离关系,从此母亲搬去同女儿和女婿一起居住,再不要回到这臭酒鬼身边。
皇帝自然答允了,不仅如此,他还因为此案定了一条律令——
自古以来,女子皆是出嫁从夫,女儿不可能带走母亲,这是不被世俗伦常所允许的,但若是女婿站了出来,愿意主持公道,接纳丈母娘,则能够代表自己的妻子成功带走她母亲。
这条律令听上去其实挺奇怪的,不过是将“出嫁从夫”,变作成了亦可从女婿,总之女儿在中间是没有话语权的,不过是由一个男人跳出来,挑战另一个男人的权威,总之要有男人出面替女人撑腰才行。
这虽然对世间女子极为不公,但这在东穆已经是一条折中的律令了,毕竟这依然是男人掌权的世道,太过“离经叛道”的律条只会掀起惊涛骇浪,受到猛烈的抗议。
高祖文昌帝能定下这样一条“折中变通”的律令,已经是心怀仁义,为民间那些身不由己的苦命女人们争取了一条生路,一个极为不易的机会。
这条律令也沿用至今,多少年来却鲜有女婿愿意接回岳母,用者寥寥无几,许多对律法不太熟识的官员甚至都不太清楚东穆还有这样一条“奇怪透顶”的律令。
可越无咎知道,施仲卿这个尚书大人更加是再清楚不过!
“按照施大人的说法,女儿做不了母亲的主,女婿总可以了吧?婿如半子,今日是我想带走我岳母的遗骨,何人可拦?施大人熟读律法,难道连高祖文昌帝亲自定下来的律令也敢不从吗?”
少年义正言辞的声音响彻屋中,叫施仲卿脸色都一白,张大了嘴久久难以回应。
竟被越无咎反将了一军,钻了这样一个空子,搬出了高祖文昌帝来压他一头,他如何还能再拦住他们呢?
钟离笙眼看着施仲卿吃了瘪,被堵得一句话也说不出的模样,他心中不禁是啧啧称奇,这一番陡然扭转的局势简直叫他是看得叹为观止!
还不等他一展折扇,勾住越无咎的脖颈夸赞一句时,对面的施仲卿却已是憋红了脸,猛地大喝一句:“你,你算我什么女婿?”
这话一出,越无咎与施宣铃都同时变了脸色,施仲卿却像捏住了蛇的七寸般,毫不留情地回击道:
“越公子,别怪施某说话难听,我女儿何曾嫁给过你,你又算施某哪门子女婿?你们之间的牵绊,不过是一道共同流放的旨意罢了,既没拜过高堂,也没拜过天地,一无媒二无聘,连个交杯酒都不曾饮过一杯,真真正正的无名无份,更不曾有过夫妻之实,你一句话就上赶着想当施家的女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