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晚,
在酒馆喝酒时,他借着酒意打探道:
“史密斯先生,伊比利亚人已经彻底掌握了南洋吗?”
“不不不。”史密斯随手拿起3块火腿摆在桌面,“总督大人仅仅征服了北部的吕宋群岛,中间的米沙鄢群岛,南边的棉兰老岛依旧没有征服。更不要说整个南洋了。”
他又压低声音补充道:
“伊比利亚没有足够的士兵在每一个岛屿驻军,所以他们任命各部落首领为领主,土著民唯一的义务是定期向总督府交纳税赋。”
“假如,他们抗税呢?”
“总督大人会派兵,联合周边的领主将他们~”史密斯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咔!”
……
5日后,
出清了船舱内的大部分货物,水手们也痛饮酒水、新鲜蔬果,还有各式美味。
当然,也没忘了光顾那些诱人的女支馆。
在史密斯的盛情邀请下,王神仙也尝了一下洋荤,评价很不美好。
这让他在接下来很长时间内都庆幸自己从江南带来了丫鬟。
同时赞美陛下,让他去兰芳。而不是马尼拉或者其他任何一个殖民地城市。
王神仙以他混迹大清官场的阅历,早就瞧出来了史密斯和马尼拉总督府的关系很不错。
他没有猜错,总督府参股了史密斯的生意!
2成!
这很符合伊比利亚殖民者的一贯作风,只要金银,其他什么都无所谓。统治的深度、方式都不重要!
这一点,撒克逊帝国明显不一样,他们的殖民统治更加精细化。
……
按照约定,史密斯一行继续护送王神仙的2艘海船抵达了兰芳。
这是一块多雨、矿产丰富的土地。
踏上土地的一瞬间,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不会是又飘回大清朝了吧?
码头上。
到处是留着辫子、穿着长衫的人,见面先作揖:
“吃了吗?”
王神仙扶着船舷笑的眼泪都出来了,觉得这个世界太踏马的魔幻了。
世界这么大,外面的风景很精彩!
他冲进船舱,打开了一瓶珍藏的花雕酒哐哐倒了两碗。
端到甲板上,豪迈的递给史密斯:
“老史,干一碗。”
“forwhat?”
“为了自由!”
俩人一碰,咕嘟嘟喝掉。
18世纪的航海人就是这么野性,不喝水只喝酒,醉醺醺的征服海洋。
“老王,这酒不错。”
“嘿嘿,10年陈的绍兴花雕酒。论吃喝造诣,咱大清当属第一!”
……
有史密斯护送,有马尼拉总督府的商业文书,又加上这熟悉的脸,以及王神仙“掌握核心科技”的话术。
兰芳的商业圈,很快就多了一位能人。
来自遥远的,尊贵的,人脉深不可测的大清国高人——王神仙!
就连兰芳的创始人,罗芳伯和陈兰伯,都和他成了好朋友。
宴会上,
王神仙那信手拈来的大清上层秘闻,皇帝重臣督抚的喜好,以及朝廷对于南洋地区的正策,听的两位创始人如痴如醉。
将他奉为上宾,授予“兰芳公司总顾问”头衔,月银50两,出入有护兵!
初到兰芳就打开了局面。而且局面好的惊人,就连王神仙自己也颇为诧异。
……
经过多方打听以及察言观色,他很快就明白了其中奥秘!
兰芳总长罗芳伯,原先乃广东省的一落魄读书人。
考了7次,都未曾考取秀才功名。
为了生计只身下南洋闯荡,最终靠着讲义气和“文化水平高”征服了一帮苦力,成立了兰芳会,最终建立了这么一个公司性质的海外汉人国度。
其创业历程,离奇程度超过小说。
但若是细究起来,历史上的布衣天子往往都有很离奇的好运!大约,这就叫天命所归吧。
客观的评价,罗芳伯是个英雄,是个被正史低估的英雄。
他整合了散布在婆罗洲的汉人,制定了在这个时代最先进的制度,兰芳的最高统治者叫“总长”,而且是由公司内重要骨干推选担任。
【比华盛顿的那一套,大约还早了几年。】
但他的内心还是自卑的,极度渴望得到大清朝廷的认可,渴望得到官职封赏,成为海外藩国。
倒也不必苛责,人不是神仙。
英雄,可以有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