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一章 触手怪必须死(一)  混沌新纪元从大宋开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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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提着铜刈便往那村外的大路上奔去。

与他一同奔走的却是猎狗形态的来福,这孩子并不会真正参与战斗,而是临时传令员,如果二狗认为敌人不可战胜,他会让来福提前赶回村中报信,让大家伙儿赶紧逃命。

当二狗见到刘氏双妖时,是在一个土丘的陡坡前,当然这是二狗特意选择的接敌之地,虽然算不得甚绝地,却也让二狗有一个先发的视野优势。

刘氏双妖共同骑乘着一头永远处于发——情状态的公羊,那公羊的体型甚至比耕牛还要庞大,它长满了獠牙的嘴巴里喷吐着惨白色的恶心泡沫,还有着一条如蛇一般灵活的羊舌头不时缠绕伸缩。

而更加令人难以忍受的视觉污染来自于乘坐公羊的乘客,他们或者说她们,又或者更应该称其为它们,有着比绸缎还要光滑细腻的皮肤,那皮肤猛一看是白色的,但是当旁观者注视它超过六秒以上,就会发现那所谓的白色其实是令人感到甜腻的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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