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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但地是公家的,厂子的性质也属于集体厂。
王秉权和集体之间属于承包关系,没有处置厂子的财产的权利,更别提变卖。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在决定去京城的时候,老王已经把这点家底看得很淡了,大抵上只想收个“转让承包费”。
如果对方是老李家的人,那么不要也罢。
李建昆不差这点钱,他也不缺,反倒是淡了感情。
王秉权心里明镜似的,人情债才是最有价值的,而这个价值又与对方的身份地位成正比。所以他是真的一百个愿意送给李建昆,满心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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