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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三人吓了一跳,只有像他这种77届的,才真正明白,他们那一年的研究生,是多么稀缺的宝贝,同学们私下里管这些人叫“熊猫”。
正儿八经的屈指可数。
平时满燕园找,都不见得能找到,想不到今儿遇见一个。
饶是沈红衣都有些咂舌,上次她已经知道李学长是研究生,但并不知道他是77届的,只觉得好厉害啊,正常研究生工作是去年才启动的,77届的研究生,只有一种可能——
特招。
因为比普通大学生优秀太多,不得不拔高档次来培养。
李建昆并不在乎他们的反应,自报家门的目的,仅仅是想告知他们,自己有能力解决这件事。
他问道:“这本书你们本来打算卖多少钱?”
“五毛。”
“行,就按五毛,我会给你们销出去。”
“不是啊……”
李春瞪大眼睛,先不提信不信他有这个能力,属实没脸啊,“我叫你建昆吧,建昆,这不好吧,咱们是残本,还不成模样,再卖这个价格,太不做人了。”
李建昆反问:“那不卖这个价格,你们能回本吗?”
李春苦笑摇头,显然是不能的,他们做这件事,本就不为盈利。而如果不能回本,将会有很多同学,因此吃不上饭。
李建昆宽慰道:“放心吧,我理解你们的心情,不会让你们难堪,更不会让你们背负骂名。”
李春眼里迸发出一抹希冀,问:“你真有办法?”
“这么大的事,我难道跟你开玩笑?”
旁边另两名男生见他口气如此确定,同样露出笑脸,有种绝处逢生之感。
救星啊!
就连沈红衣都呆呆打量着这位李学生,十分好奇他到底有什么办法,能将这些注定无法满足同学们期待的书刊,换来一个双赢结局——
要想早晨社不被骂,就必须让那些满怀期待的同学们满意,且满意了他们才会花钱买。
这时,李建昆恰好望过来,四目相对,沈红衣总觉得他眼睛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但没有让她感觉不舒服,相反很温暖,很踏实。
“李春,这事还要布置一番,你们社得派个人跟我搭手啊,就她吧。”
李建昆指向沈红衣。
李春连连应下,“没问题没问题。”
他还真怕这人跑了呢,可不得派个人看着吗。
李建昆立马进入角色,示意他们仨先把书运回去,至于沈红衣,自然跟着他。
光明正大。
他推来自己的自行车,拍了拍后座。
兹事体大,沈红衣也顾不得其他,抹干眼泪,侧坐上去。
这辆缝合怪二八大杠,从这一刻起,迎来了它的辉煌人生,特殊意义赋予的,它的主人是个很念旧的人,不可能再将它抛弃。
金秋的暖风,拂过面颊,五道口的黄土马路上,李建昆一脸享受,这样的场景,他盼了可算有些日子。
“学妹,你抓着我衣服吧,别摔到了。”
“噢。”
“对啦学妹,你叫啥来着?”
“沈红衣。”
“好名字。”
“谢谢。学长,能跟我说说你的主意吗?”
“沈学妹,记住一句话,有时残缺的才最有价值。”
李建昆没有想到的是,后座上的沈红衣猛地一怔,浑身像是电流涌过,这样一个价值观,跟她想要探索的、塑造的某个道理,竟完美契合。
她的父亲,是一个残疾人。
她多么想对父亲,对其他用异样眼光看父亲的人,理直气壮说出同样的话,但她找不到理由去奠定这种话的成立。
沈姑娘心头惊喜,越发期待李学长会怎样去诠释这种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