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合适。
辛迪·克劳馥提着自己的普拉达包包,向白夜提出告辞。
“手机给我。”白夜言语中充满了不容置疑的意味:“交换个联系方式,以后有空常联系。”
应该是受到了祖国人模板的影响,白夜现在是感觉,成熟的女人越来越有味道。
祖国人真该死啊,硬生生扭曲了我的审美。
辛迪·克劳馥当然不会拒绝。
一来,奥斯本家族是美利坚顶级权贵,她能够搭上这条线,并且一直保持下去的话,对她和她的家人,都有莫大的好处。
二则……
站在白夜家的门口,辛迪·克劳馥不由得轻轻婆娑了下自己白皙、平坦有马甲线的小腹,有些脸红,忍不住小声嘀咕:“他怎么会这么厉害,简直比磕了药还要疯狂……”
呆呆的站了片刻。
辛迪·克劳馥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来一看,来电显示正是那个磕了药都远远比不过白夜的人:蓝德·格伯。
“烦人的老东西!”
辛迪·克劳馥脸上闪过一丝厌烦。
等到辛迪·克劳馥离去,白夜心若止水,佛心涌动。
他如往常一般来到书房,顺手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三国演义》——白夜养成了一个良好的阅读习惯,每天都要抽时间看会儿书。
而《三国演义》这本书,白夜来回读了好几遍,感觉真是一本宝藏书籍,这里面满满的都是人生智慧。
而说起《三国演义》,讲真的,白夜连诸葛亮都不怎么感冒,却唯独对曹家四个人钟爱有加:
曹操。
曹仁。
曹真。
曹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