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顾笙起身出门,这家里实在待不下去了,味道能熏死人。
找个偏僻的地方打两枪试试准头和后坐力,然后又去买了身衣服,就是普普通通的工装,将其放回家里。
接着就去了酒吧街。
元朗虽然偏僻,但从十年前就开始建设,如今也有一片市中心,不少字号都挤在这里。
势力最大的就是东兴,其次是洪兴、和联胜的堂口,之后还有洪乐之类的小帮派,可见这行业的竞争有多激烈。
顾笙总觉得这港岛好像比自己印象里大一些。
不过不重要。
妹子质量怎么样才是最重要的。
酒吧街转了一圈,顾笙倒是听到个消息,今晚老大跟奔雷虎讲数,就在两条街外的茶楼。
顾笙一听,还有这好事?那还等什么?
当即去转了一圈儿踩点儿,然后回家拎了那一身工装,再次前往茶楼对面的一间熟食铺子。
整条街宽才十米,刚好在射程内。
而且这熟食铺子一楼是店面,二楼自住,顾笙直接在胡同里换上衣服,又戴上小猪佩奇的面具,从后面爬上去翻窗而入。
楼上没人。
“正好,还省了手脚。”毕竟,他也不是什么坏人,这里没人是最好不过。
顾笙直接在临窗的地方打量一下,对这位置颇为满意,算上落差也才十三米。
一直等到晚上七八点钟,才看到几个矮骡子上楼检查一圈儿,然后一个穿着西装戴着墨镜的男子在几人簇拥下上楼。
这就是东兴的人了,奔雷虎雷耀扬。
这人长得跟电影里完全不是一回事,这奔雷虎雷耀扬小脸还挺白的,长的也斯斯文文。
又过一会儿,自家老大也在五个人的簇拥下来到茶楼前。
一身老土的西装,走路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不得不说,有的人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穿着西装也像个土鳖。
顾笙回到这个年代,感觉看谁都像土鳖。
自家老大格外土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