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23章 想要临济,拿命来换  吾弟大秦第一纨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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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信的秦军没有活着回来。

一具无头尸体从三丈高的城头上丢了下来,噗通一声摔在地上,摔在了二十万秦军的心里。

前锋军队握紧手上的秦剑,脸上升起肃杀之意,眼中开始血色弥漫。

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纯粹是一句屁话。

从兵圣孙武写下“兵者,诡道也”这五个字,率先不讲道义使用阴谋诡计开始,春秋无义战。

李信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

如果周市有心投降,眼前就不会伫立这么一座三丈高的城。

他不生气,相反,他很欢喜。

李信军功不如蒙恬,但他的爵位比蒙恬要高。

他是陇西侯,大秦军功爵

这不是他一人之力,而是他父子两代人的努力,秦国爵位为继承制。

[陇西在关内,陇西侯却未必为关内侯。]

嘴角勾起冷笑,他凝视着那崭新又仓促的城头,抽出手中秦剑。

一寸长,一寸强,长枪长戈在宽阔战场上使用效果极佳。

而在攻城,兵器太长会阻碍行动,反而不如副武器刀剑管用。

“传令!攻城!”

传令兵静默等待。

攻城战和野战不同,在发布进攻命令后,还会发布一个更重要的消息。

“先登者,功斩千锐!”

斩杀一个锐士,就能升为

原本钱二百是仆一个,隶臣妾废除,改人为钱。

斩千名锐士,足以但绝不是一条捷径。

斩杀千名锐士,可跳过

除此以外,在秦军中,每顿吃的饭菜根据爵位不同而不同,簪枭可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秦军有四大军功——先登,破阵,斩将,夺旗。

先登,便是最先登上城墙,这是平民出身的秦军能迅速崛起的路径。

一战,从一个平民,一步登天为簪枭,但这不是一条捷径。

需要顶着锋锐的箭矢、数不清的蝗石、滚烫恶臭的金汁,是拿命去拼。

且几率极低,这份并不滔天的富贵只会给

就是这样一个赌上性命来搏,微小到不能再微小的机会,诸国之内,也只有秦国提供。

一个个传令兵奔跑着接力,将将军的话传遍。

“将军有令!攻城!先登者功斩千锐!”

听到的秦军们都红了眼眶,尤其是最前的一排秦军,一个个都变成了虎狼,对着那三丈高的城墙露出锋锐的獠牙。

可不是每次先登都有这么大的功,多亏这群魏狗修了这么高的城墙。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冲锋开始了,秦军一手举着木制的圆盾,一手提着秦剑,嘶吼着向着不远处的临济奔跑,踢踏声化为战场主旋律。

只要

冻土溃散,烟尘弥漫,凛冬最后的寒意,留不下秦军脚步。

当这一堵烟墙混杂着黑甲,出现在临济城外三百五十步的时候。

锐鸣破空之声,突兀又强硬地撕裂主旋律,硬闯进来。

晴空为之一暗,数不清的利箭在空中达到最后点后,滑了一个圆弧下落,扎入烟尘。

黄沙细微染红,劲风带上腥味。

春天是万物生发的季节,唯有人在死。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更大的嘶吼声穿破了箭矢封锁,那堵沾染了红色的沙墙竟然移动的更快了,这些冲锋的秦军先前留了力。

临济魏军等着秦军进入射程射杀,秦军也在等着魏军箭矢加速奔跑。

这是一场比赛,胜者生,败者死,生死时速。

城头上。

军政一把抓,既是魏国相邦,又被魏王咎拜为上将军的周市,在亲军保护下观察战场态势。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歌声带着风,在周市耳边响起,他眼中露出一抹羡慕。

若是魏军当初有秦军这么悍不畏死,何至于灭国啊。

无论看了多少次,每一次,他都会为秦军威势所震撼。

其实能够拼命的不止是秦军。

灭赵邯郸之战,赵军宁死不降秦。

灭楚之战,孤注一掷,楚军明知必死,仍旧冲击秦军阵营。

可这些都是有前提的,赵军、楚军,都是受到国破家亡的逼迫才拼命。

秦军不一样,秦军每战都拼命,就好像每一战打输了都国破家亡一样,周市很羡慕。

魏国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魏武卒。

魏武卒的选拔极为苛刻。

需要身上必须能披上三重甲,手执长戟,腰悬铁利剑,后负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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