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瘟疫,灾祸,还有死亡,他们肆意掀起一场场的屠杀,现在,是时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了。”
他肥硕的身躯挤在一匹来自天竺的马瓦里健马背上,手中拎着的骑矛高高举起:“圣火永燃,至高至大!”
“圣火永燃,至高至大!”
震天的怒吼声中,却藏着掩饰不住的怯意。
金色面具盔附带的惊惧效果,被披着龙首披风,一袭鲜亮板甲,且冲在最前方,刻意吸引了所有人目光的洛萨,在此刻完美发挥了出来。
马穆鲁克骑兵们像是一道黑色浪潮,向对面的十字军迎头冲上。
骑兵对冲,本是一件很奢侈的事。
对于萨拉丁重金培养的如洛萨麾下具装弓骑兵一般的卡萨吉卫队,更是大亏特亏,他们更适合以骑弓游击作战,拉扯敌人的步兵方阵,等到敌人阵型被骚扰得松散或是士兵疲惫不堪时,再换用战锤,连枷这种重型武器,直接冲阵。
但萨拉森人没得选。
必须要有人牵制住对方的骑兵,眼前这种战况,是没余地让马穆鲁克和轻骑兵们,依靠手中的骑弓展开游击,或是施展出其余高明战术的。
他们若是不缠住十字军骑兵,后者大可以直接调转马头,去冲击他们步兵方阵的侧翼,后方,乃至将现在数千冲进十字军营地的士兵,跟后方等待开赴战场的士兵分割开来。
相当于斩断伸进老鼠洞里的蛇头!
在双方各有一支强悍骑兵的前提下,唯有正面一战罢了。
砰!
两道洪流碰撞在了一起。
洛萨手中的骑矛贯穿了敌人的身体,在同时,他以一种拖枪的姿态将力道卸去,顺便拔出了骑矛,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宛如教科书般完美。
滚烫的热血溅在衣袍上。
日蚀兴奋地嗅着血腥味,在低头用撞角撞翻一员敌骑之后,竟是咧开满是狰狞獠牙的大嘴,一口啃在了对面骑士的头颅上,恐怖的咬合力,直接将那坚固的头盔碾成了铁饼。
它仰头将满嘴鲜血,连带着铁块吞进胃里,这头来自地狱的梦魇兽,受这战场气息一激,终究还是显露出了嗜血本性。
已经无暇顾及日蚀违背了他三令五申的准则,洛萨横挑起骑矛,将面前的敌人扫落坐骑。
在他身后,不知多少骑兵在交手的刹那,或是被刺穿了坐骑,或是被骑枪抵落战马,亦或是干脆利落被敌人的骑枪洞穿了身体。
这时,就是体现骑兵个人武艺的时候了。
许多老练的骑士,在杀死敌人的时候,往往能够全身而退,甚至连武器都完好无损,顺势便向第二个敌人杀去。‘
而一些武艺不精的骑士或是侍从,一个照面便丢掉性命是常事,最少也落得个骑枪脱手,只能拔出武装剑跟敌人近身格斗的下场。
翼骑兵除外,他们使用的骑枪虽然能保证率先命中敌人,但同时也失去了坚韧,在接敌的一瞬,就纷纷断裂。
不过显而易见的,仍是十字军骑兵牢牢占据了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