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般若低声道:“要我跟你一起吗?”
洛萨摇了摇头:“你这匹马恐怕不太行。”
般若乘的这匹马,是小镇上的索约神父赠送的那匹驮马,驮马和真正的战马的区别,其实是相当大的。
驮马更侧重耐力,对品种的要求也不高。
而战马不仅相较于驮马更加高大,速度快,爆发力强,就连胆量也要比驮马大许多。
般若皱眉道:“我不需要坐骑也能追上你。”
洛萨愣了下,还是摇头道:“算了,这多多少少有些惊世骇俗,你们在这里做好准备,我相信乔伊的速度。”
乔伊是他的那匹妮萨安战马,每天吃的都是精饲料,三匹驮马携带的物资,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专供给它的。
在伯爵领,乔伊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的快马了。
他自信自己即使打不过,想要逃跑还是没问题的。
更何况,他对自己的实力还是很自信的,从小经历的骑士训练,使他堪称是一架战争机器,只不过还没经历过战争的洗礼。
再加上他这一身精良甲冑,翻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般若点头道:“好,那我们就在这儿准备接应你。”
两名侍从也已准备好了作战,一人手持剑盾,另一人给弩机上弦,但在这种开阔地带,他们两个所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洛萨当初之所以选择他们,是想着在山地战中发挥作用。
未曾想第一战居然是在开阔的高原上。
“呼——”
洛萨长出了一口气。
沉闷的桶盔里,仿佛都蒙上了一层水雾。
薄薄的一道视界中,那两名在旁游曳的斥候骑兵,已经向这边发起了冲锋。
洛萨轻夹马腹。
马蹄声顿时响彻耳边。
洛萨紧握着手中的骑枪,只觉肾上腺素飞快分泌,心脏如同一面战鼓,鼓声雷动。
夹枪冲锋,是骑士们排成队列,齐头并进时才会使用的战法,没有战友的掩护,夹枪冲锋很容易导致骑士露出破绽。
所以他采取的是正常持枪的姿态,这会减少冲锋带来的伤害,但也使他变得更加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