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的美国人在所谓昭昭天命的感召下,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哪怕在德克萨斯遭遇惨败之后,他们中的一些人依然没有改变想法。
只不过随着墨西哥的崛起,阿美利卡的西进之路被迫转向了西边的太平洋沿岸。
此时的俄勒冈来自美利坚的移民人口数量要远超历史同期,该地的英国殖民者只能躲在自己的堡垒之中,尽量避免和前者发生冲突。
至于当地的印第安人就没那么好运了,他们淋漓尽致地体验到了“民风淳朴”的美国人一套驱逐加灭绝套餐。
这些有野心的冒险家们自然明白“先礼后兵”这个道理,先是和印第安部落签订协议,承诺互不侵犯,之后等移民数量足够的时候便开始露出了獠牙。
他们联合大部族,先对付小部族,再分化瓦解,直至全部清除。这种做法每次都能成功,整个流程都一气呵成,就像是一台精密的机器一样。
这就是传说中的“昭昭天命”,具体为以下三点:
优越性:美国人种族和体制的优越感;即认为这片土地上盎格鲁-撒克逊种族是“独立和天生优越的”,“注定会给美洲大陆和世界带来良好的政府、繁荣商业和教会”。
而体现在另一面便是将奴役黑人和灭绝印第安人合理化。
使命:用美国的方式,以美国的观点重构世界。
天意:天命所归。
当然如果仅仅是迁移到保留地,那么这些俄勒冈原住民的命运恐怕还没到那么悲惨的程度。他们在俄勒冈小路上遭遇了伏击。
动手的不是别人,正是美国陆军“大陆军民兵”。理由是荒谬的印第安人聚集在一起可能要打劫商队,然后这些所谓担负保卫职责的家伙们便执行了“正义”。
本该在1848年的卡尤塞战争,由于美国人大量涌进俄勒冈加剧了双方矛盾,于是乎提前爆发了。
当地的印第安人自然不可能是前者的对手,战争的初期美军也确实一路势如破竹,但很快他们就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情况。
对面的印第安人手中突然多出了很多火枪,而且打起了游击,专门袭击落单的美国人和偏远地区的农户,这让美军官兵们很是恼火。
很快他们搞清楚了那些英式装备的来源,但哪怕华盛顿方面对此也一筹莫展。
因为每当自家驻伦敦大使找英国人抗议的时候,得到答复通通都是,“枪是我们英国造的,但是走私犯却是你们美国人,就像你们偷偷侵占加拿大殖民领的俄勒冈地区,被狗咬了一口之后却来找主人抗议一样。”
这么硬气的回复自然不会出自罗伯特·皮尔,因为他比较倾向和平解决俄勒冈问题的。但此时由于历史发生了变化,本应下野在欧洲大陆四处闲逛的帕麦斯顿,由于其灵活的道德底线在托利党中混到了一个职位。
而此时负责解决美加问题的人正是这位,他身上虽有很多缺点,但不可否认其作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的才能。
英美双方人数在俄勒冈地区对比,让英国直接动用武力手段驱逐变成了不可能。而且此处临近太平洋,想尽快从本土调兵或者运送物资也并不现实。
唯一可以利用的便是该地的印第安人。将他们武装起来花不了多少钱,不过作用却非同一般,尤其是对于打击美国平民的热情,至少帕麦斯顿自己这样认为。
他觉得可以让那些北美土著人四面出击,搅得当地的美利坚移民不得安宁。
这样后者将面临两个选择,要么离开,要么寻求庇护。而英属北美加拿大最缺的就是人,当然十分愿意接收这群“难民”。
然而帕麦斯顿错了,他还是低估了美国人的“野蛮”程度。卡尤塞战争(印第安人的袭击)非但没有吓倒美国移民,反而使其变得空前团结。
没错,卡尤塞战争的结果是后者在俄勒冈地区建立了大量的民兵组织,这让帕麦斯顿更头疼了。
最根本原因还是英国自身在那片土地的力量太过弱小,但轻易就此放弃也并非他的秉性,否则就辜负了十九世纪最大的搅屎棍的“美称”了。
帕麦斯顿很快就找到了突破口,一群对美利坚不满和想要在北美大陆上开创一番不朽功业的人们。
其中有一位叫科拉·蒙巴迪的农场主,他的手下拥有一百五十名牛仔,而且还枪杀过联邦政府任命的治安官。
但当地人却视其为英雄,因为正是由于蒙巴迪的存在才让该地的白人居民们免受官僚的盘剥和野蛮人的骚扰。
而且此人十分自命不凡想要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帕麦斯顿自然是打算火上浇油,当即表示了自己对其事业的支持。
有了英国人的支持,科拉·蒙巴迪的势力发展迅速,很快就组织起一支军队,总人数超过五百人。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并非只要有了军队就算是国家。这五百名脱产者需要一定数目的生产者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