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雾山半丛林,半雪山,属于喜马拉雅山余脉,地势陡峻,终年被大雾笼罩,看不清全貌。”
“但凡进山的人,就没人能再出来过,传说这里连接着幽冥地府,久而久之,就成了禁地。”
“嗯~大概是十几年前吧,有支英吉利的科考队不信邪,偏要进山探险,结果不出所料,全部失踪,嘿,连个人毛都没回来。”
“听说,当时的队伍里有个不得了的大人物,于是,边防军紧急出动了一个营的兵力进山搜索,最后连一个人都没回来。”
“从哪以后,就再也没人敢进魔雾山了,整座山,可邪性的很。”
像讲评书一样娓娓道来的人,是个跛脚汉子。
他说的是汉语,还算流畅,不过带着浓浓的藏地口音,大家都管他叫蒂莫西,当地话活地图的意思。
据说他的实际年龄只有30几岁,不过看起来像是小老头似的,黝黑,干瘦,枯槁。
蒂莫西的形貌平平无奇,但是眼睛很特别,罕见的湖绿色。
他是个混血,还是四国混血。
他的父亲是汉藏混血,母亲是天竺跟英国人生出来的,所以,他天生就拥有四国语言环境。
也是因为这项特长,当初马帮火并屠村的时候,他才勉强捡了条命,小小年纪的就成了一名马帮里最底层的杂役,行话叫“骡子”。
经过二十年的摸爬滚打,蒂莫西已经成为马帮里的马头,也就是领队了。
他所在的马帮叫客帮,是军情六处暗中扶植的走私团伙。
听他介绍完这个劳什子魔雾山,杜蔚国脸色阴沉,眉头皱得紧紧的,显然心情很差。
正所谓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因为前后两次差点被迷雾困死的惨痛经历,杜蔚国现在只要一听见雾就头皮发麻。
“所以,吉布森他们就是因为进入了魔雾山,所以才失联了?”
雷娜很有眼色的主动出声问道。
蒂莫西点点头:
“雷娜小姐,3天前,吉布森先生确实带队进了魔雾山,他是否已经失踪我不敢断定。
不过那座山真的很古怪,只要进入了迷雾区,电台就会受到干扰,无法跟外界通讯。”
回话的时候,蒂莫西很客气,脸上带着明显的讨好之色,还偷偷的瞄了杜蔚国一眼。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精明,同样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蒂莫西的眼界有限,其实并不知道雷娜的具体身份,甚至都不清楚军情六处的组织构架,不过他很清楚雷娜的地位很高。
至于杜蔚国,虽然冷着脸,从到到尾都没说过话,但是连雷娜都得看他的眼色行事,无疑是个通了天的大人物。
对他来说,或许是个机会,终其一生才有可能遇到一次的,逆天改命的机会。
“吉布森这个家伙,原来办事一向很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肯定是急于在卫斯理面前表现,所以才不惜犯险。”
自己的老部下拼命谄媚新主子,雷娜有点犯酸,在心中暗暗腹诽。
心里翻江倒海,她的脸上却不露声色,继续提问道:
“蒂莫西,既然你号称活地图,那你肯定去过很多地方,有没有进过魔雾山?”
听到这个问题,蒂莫西的瞳孔瞬间缩成了针尖状,仿佛是回忆起什么极其恐怖的经历,连声音都发颤了。
“我,我进过一次。”
“嗯?”
一听这话,雷娜顿时炸毛,柳眉倒竖,厉声喝问道:
“你刚刚不是说只要进了山,从来就没人能活着出来吗?玛徳!你敢耍我?”
“不,不,雷娜阁下,我怎么敢?”
蒂莫西连忙摆手,惶急的解释道:
“我,我当时只去了魔雾山的边缘地带,后来在迷雾中跟大队走散,体力耗尽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正好下了雨,雾气淡了许多,勉强能找到下山的路,我这才侥幸捡回了半条命。”
“半条命?”雷娜皱眉,灼灼的盯着他。
“是,我是被疼醒的,当时,这条腿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啃了个精光,我爬下山之后,发了两个月高烧。
期间,有好几次都差点死了,后来终于熬了过去,结果成了个瘸子,还熬垮了身子。”
蒂莫西的眼神里满是难掩的心有余悸,顿了顿,他自嘲笑了笑:
“呵呵,不难二位,我以前也是个胳膊上能跑马的精壮汉子,不过现在嘛,彻底废了。”
说话的时候,他缓缓的挽起裤脚,展示了自己的左腿。
他确实没撒谎,他的小腿已经没啥肉了,连腿窝的大筋都断了,只剩一层枯皮贴在骨头上,看起来异常狰狞。